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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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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2年8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8亿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只新能源电子水泵项目、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60万只新能源热管理部件系列产品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这三个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2533)。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3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6)。

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74,074,074股已于2023年10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截止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574,785,888股,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顺利完成。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孙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定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钰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孙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定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钰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1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上午9: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董事会的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3日以专人传递、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锋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5名董事现场出席了会议,董事赵书峰及独立董事孙玉福、方拥军、侯向阳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有效表决票为9票。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02)登载于2023年10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65亿元,同比增长26.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亿元,同比增长286.49%。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3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3日以专人传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3名监事现场出席了会议,会议有效表决票为3票。会议由摆向荣主持,本公司监事王宇、李永泉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65亿元,同比增长26.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亿元,同比增长286.49%。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