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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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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3-072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楼会议室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葛良娣女士、王子璇女士、独立董事栾凌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主席朱沛如、职工监事宋键、监事蓝莹、副总裁李刚业、钱国来、李张青、总工程师田军发、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宋历丽列席会议,保荐机构代表通讯参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关勇先生任期已满六年,已经达到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年限,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刘煜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煜辉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一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姚爱斌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为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聘任何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要求,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3年度审计费用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并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确定为296.8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为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3年1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3-07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楼会议室采取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沛如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的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与会监事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3-075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任职年限的规定,独立董事关勇先生任期已届满,关勇先生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确保公司董事人数以及独立董事人数符合法定要求,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前,关勇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关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关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提名刘煜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煜辉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一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煜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刘煜辉先生简历

刘煜辉先生:1970年10月26日出生,农工民主党,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9月至2004年9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2004年6月至2004年12月,任香港金融管理局高级访问学者;2004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2017年4月至2023年5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2019年1月至今,任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天风证券特邀经济学家,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上海证券交易所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CWM50)成员,人民币交易与研究论坛学术委员会主任,招商银行资产管理特聘专家顾问;现任上海首席经济学家金融发展中心副主任。

刘煜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煜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5.4条及3.5.5条所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3-076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姚爱斌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姚爱斌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5年2月13日,离任后姚爱斌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姚爱斌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爱斌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7,503股,其离职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其所持股份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何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何莹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何莹女士简历

何莹女士:1985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10月至2015年9月,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任高级审计员;2015年10月至今就职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报表会计,财务总监助理,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副总监,协助管理财务相关工作;2020年6月至今,任新疆九安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何莹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何莹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3-07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斌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严盛辉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杜志强

2、项目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三)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96.8万元(含税),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2年度保持一致,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执业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要求,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2022年度,立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其诚信状况良好,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很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且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符合为公司服务的要求,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该事项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要求,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3年度审计费用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并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确定为296.8万元(含税)。

(四)监事会对该事项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的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与会监事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3-078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视信息”)提供担保。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极视信息与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自公司出具《担保函》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就产品或服务购销事宜所签订的全部协议(或合同)的履行,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最高额保证期限终止之日(即2025年12月31日)起两年。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担保函授权公司管理层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根据具体情况签订。

3、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担保额度

说明:上表最近一期所指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MA776L6209

3、成立日期:2016年07月28日

4、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周路

6、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京南路416号盈科国际中心19层1-21A

7、营业范围: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咨询(以资质为准);顶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除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信息业务(含短信息服务业、互联网信息服务、电话信息服务业务)。通信器材设备、建材、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教学仪器、办公家具的销售;增值电信业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业务代办;计算机设备及配件、自动化办公用品、电子产品的销售;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柜台租赁,电脑租赁;设备维护,电子工程,代办电信业务,终端销售及维修。铁塔信息技术开发;铁塔建设、维护、管理;铁塔成套设备租赁;信息基础设施投资与租赁;无线覆盖设备租赁;基站机房、电源、空调配套设施和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及基站设备的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极视信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10、极视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10,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限:担保函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期限终止之日(即2025年12月31日)起两年。

保证范围:担保函出具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就产品或服务购销事宜所签订的全部协议(或合同)的履行,保证人自愿对债务人在上述时限内签订的协议(或合同)的全部付款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的履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0,837.86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9.27%;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837.86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49%。前述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提供担保为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极视信息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稳状况良好,本次担保是为其产品或服务购销事宜所签订协议履约提担保保证,有利于其扩大业务规模。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内容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提供担保,是基于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3-080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截至2023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现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4,442.42万元,核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合计11.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二)核销资产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截止2023年9月30日应收款项核销合计人民币11.79万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的依据方法

(一)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二)核销应收账款的依据及原因

本次核销的坏账原因为应收账款账龄过长且经各种渠道催收后均无法回收而核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进行核销。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资产不影响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及以前年度的利润。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计4,442.42万元,对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4,442.42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应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3-079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2023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定于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提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30(北京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流程见附件2)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1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信函及邮件在2023年11月13日18: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3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8: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证券部,邮编:83000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历丽、朱沛如

电话:0991-3708335、0091-5300603

传真:0991-3680356

电子邮件:sd@leon.top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证券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致: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委托人”)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出席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理委托人在本次会议上行使表决权。

一、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 。

二、委托人持有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股份,为[ ](持股性质),受托人可依法行使[ ]股股份的表决权。

三、受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所列提案及事项均享有表决权。受托人对本次会议列入的提案按以下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所审议的提案如无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表决。由此引致的责任由委托人本人承担。

四、本次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五、受托人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03”;投票简称为“立昂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完整填写全名及名称(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11月13日18:00之前送达、邮寄、传真或邮件方式到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