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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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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8、公司名称:湖北能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盛波

注册资本:14,0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道六号路1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2,056.38万元,负债总额为15,964.75万元,净资产为16,091.6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5.29%。2022年营业收入为37,848.62万元,净利润为2,290.66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6,314.97万元,负债总额为9,217.96万元,净资产为17,097.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5.03%。2023年1-9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25,234.96万元,净利润为907.04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陈烈权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陈成持有该公司25.7857%股权并担任其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黄浩担任其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湖北能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9、公司名称:广东金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炳忠

注册资本:6,8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工业设备的技术研究开发;电子计算机软件开发;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工程塑料、改性塑料、合成橡胶、生物降解材料、陶瓷制品、工艺美术品(象牙、犀角及其制品除外)、纸制品、塑料制品及原料、玩具、玻璃制品、不锈钢制品、模具、家具;食品生产;销售及互联网销售: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日用百货、电子计算机及配件、针纺织品、日用杂品、建筑材料、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汽车零部件、钢材;供应链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汕头市台商投资区濠江片区台横三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400.32万元,负债总额为10,081.81万元,净资产为318.5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6.94%。2022年营业收入为1948.48万元,净利润为-1,202.26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918.95万元,负债总额为10,010.83万元,净资产为-91.8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0.93%。2023年1-9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73.03万元,净利润为-412.48万元。

关联关系:邓海生持有7.78%股权,邓东升持有39.98%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广东金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0、公司名称:荆州市城发绿色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蓝图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河道采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矿物洗选加工;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船舶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开发区荆州市城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内(自主申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382.74万元,负债总额为8,369.48万元,净资产为2,013.2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0.61%。2022年营业收入为4,001.17万元,净利润为1,013.26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8,992.24万元,负债总额为7,247.87万元,净资产为1,744.3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0.60%。2023年1-9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3,081.56万元,净利润为176.35万元。

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同属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条项规定,荆州市城发绿色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1、公司名称:金源昌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海生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对塑料制品制造业、医药生产业、包装业、房地产业、旅游业、工业、农业、建设项目的投资;制造、加工:塑料制品;工业设备的技术研发;电子计算机软件开发;开发、运营科技园区;跨境电商服务;为高新技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企业孵化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自有房产租赁;销售:黄金制品、珠宝、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煤炭、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百货、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工艺美术品(象牙和犀角及其制品除外)、针纺织品、陶瓷制品、日用杂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燃料油(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除外)、矿产品、化肥、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汽车零部件、农副产品、软件;食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贸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另外经营住所: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99号君悦华庭1幢718号房、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97号君华海逸酒店商务楼2003房之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区潮汕路与金兴路交界西南角1C3-1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5,604.32万元,净资产为8,581.9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6.92%。2022年营业收入为55,466.23万元,净利润为3,351.99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6,089.18万元,负债总额为37,340.65万元,净资产为8,748.5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02%。2023年1-9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48,203.66万元,净利润为166.61万元。

关联关系:邓海雄持有30.00%股权,邓海生持有70.00%股权并任执行董事及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金源昌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2、公司名称:荆州市城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国勇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出版物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房地产经纪;日用百货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针纺织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家电零售;服装服饰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园林北路106号城发新时代6楼(自主申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585.08万元,负债总额为8,615.10万元,净资产为1,969.9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39%。2022年营业收入为4,039.45万元,净利润为2.32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3,141.87万元,负债总额为11,390.10万元,净资产为1,751.7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6.67%。2023年1-9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6,290.38万元,净利润为163.89万元。

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同属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荆州市城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3、公司名称:荆州城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波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旅游业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洗烫服务;健身休闲活动;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荆州市荆州区北京西路638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707.74万元,负债总额为405.75万元,净资产为1,301.9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6.24%。2022年营业收入为948.14万元,净利润为12.01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017.82万元,负债总额为664.14万元,净资产为1,353.6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2.91%。2023年1-9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1,131.09万元,净利润为51.70万元。

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同属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条项规定,荆州城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为公司的长期合作伙伴,其经营情况较为稳定,根据其财务、资信状况及公司与其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以上关联方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具备履约能力。发生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

(1)采购、销售商品: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均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成本、运费以及合理收益等因素确定最终交易价格。

(2)接受、提供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若发生的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同时也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关联交易类别为月末统一结算,分期付款,具体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就采购和销售商品、房屋租赁、接受和提供劳务、利息收入等关联交易事项签订相应类型的协议。

1、交易标的及预计交易金额上限或合同金额

详见前文“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二)预计调整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交易标的价格的定价方法

根据市场具体情况确定销售价格或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以及交易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确定交易价格。

3、协议有效期限

具体以签署的合同期限为准。

4、结算方式

关联交易类别为月末统一结算,分期付款,具体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5、生效条件

协议书经交易双方签字盖章,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组成部分,既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提供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又能有效降低经营成本,积极扩大市场,获取更好效益,对公司发展有着较为积极的影响。

2、交易双方按照市场具体情况确定销售价格或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以及交易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业务合同或协议,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经济原则,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公正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资料内容详实,有助于各位董事在关联交易事项上作出合理的判断。经过事先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其正常经营活动所需的业务,并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或交易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的定价政策来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对公司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认可,并同意公司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予以审议,且关联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实属公司为正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该等关联交易将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或交易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业务合同或协议,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经济原则,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公正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上述调整关联交易事项已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上述调整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同意函;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勇先生召集,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的监事三人(发出表决票三张),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三人(收回有效表决票三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

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且其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在关联监事李波女士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两位无关联关系监事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审议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烈权先生召集,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递送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九人(发出表决票九张),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九人(收回有效表决票九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和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在关联董事陈烈权先生、邓海雄先生、构旭荣女士、黄浩先生(4203****3419)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五位无关联关系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审议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塑米”)资信良好,现金流正常,偿债能力较强,本次融资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为广东塑米融资事项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是安全且可行的,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广东塑米根据经营战略需要,结合其目前的资金状况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上述综合授信额度3,000万元全部由公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担保条件等最终以交通银行批准的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与上述银行洽谈、签订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广东塑米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广东塑米与上述银行洽谈、签署与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该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凭证等一切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公司及广东塑米的意愿,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上接9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