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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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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郝俊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夏威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郝俊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夏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郝俊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夏威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73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郎光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6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540,846,164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02,873,851.84元。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74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媛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股东利益的基础上作出的,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75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动,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1,871,418.51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54,451,711.42元。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在充分考虑股东回报需求、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根据目前的资金状况,拟定2023年前三季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6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540,846,164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02,873,851.84元。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在给予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股东利益的基础上作出的,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等均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76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中建财富国际中心15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3日

至2023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此外,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材料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用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10日9:00-11:30,14:00-17:30。

(三)登记地址

现场登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中建财富国际中心15层

邮箱登记:sunstone@sun-stone.com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山东省临邑县恒源经济开发区新104国道北侧,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电话:0534-2148011

3、邮箱:sunstone@sun-stone.com

4、联系人:刘素宁

5、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