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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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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五、审议《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中以下条款进行修订:

注:蓝色字体为删除部分,红色字体为新增部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以下条款进行修订:

注:蓝色字体为删除部分,红色字体为新增部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中以下条款进行修订:

注:蓝色字体为删除部分,红色字体为新增部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以下条款进行修订:

注:蓝色字体为删除部分,红色字体为新增部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中以下条款进行修订:

注:蓝色字体为删除部分,红色字体为新增部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中以下条款进行修订:

注:蓝色字体为删除部分,红色字体为新增部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中以下条款进行修订:

注:蓝色字体为删除部分,红色字体为新增部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中以下条款进行修订:

注:蓝色字体为删除部分,红色字体为新增部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中以下条款进行修订:

注:蓝色字体为删除部分,红色字体为新增部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中以下条款进行修订:

注:蓝色字体为删除部分,红色字体为新增部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以下条款进行修订:

注:蓝色字体为删除部分,红色字体为新增部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关于修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证券投资管理制度》中以下条款进行修订:

注:蓝色字体为删除部分,红色字体为新增部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内部控制制度》中以下条款进行修订:

注:蓝色字体为删除部分,红色字体为新增部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关于修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风险管理制度》中以下条款进行修订:

注:蓝色字体为删除部分,红色字体为新增部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关于修订〈战略规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战略规划管理办法》中以下条款进行修订:

注:蓝色字体为删除部分,红色字体为新增部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关于修订〈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中以下条款进行修订:

注:蓝色字体为删除部分,红色字体为新增部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关于修订〈筹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筹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中以下条款进行修订:

注:蓝色字体为删除部分,红色字体为新增部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规范公司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为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调整董事长薪酬方案。调整后,董事长年薪标准为人民币120万元/年,其中,基本年薪占60%,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占40%,年终考核后发放;绩效指标包括市值、净利润、经营净现金流、重点工作;董事长薪酬方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自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关联董事陆才垠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二〇二三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二〇二三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46号)。

二十五、审议《关于提议召开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14:30在成都分公司会议室(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栋4单元9楼)召开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47号)。

备查文件:《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3-47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二三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本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及时间: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11月13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分公司会议室(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栋4单元9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及提案名称

2、提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45号)。

3、特别提示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0日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栋4单元9楼;

4、登记时提供资料: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吉杰、张珺、曾煜靓

(2)电话:028-63286976

(3)传真:028-63286984

(4)电子邮箱:hwgfdb@163.com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57,投票简称:浩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通知所列提案按照以下列示行使表决权。

备注:

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每一提案限选一项,多选、不选或使用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2、对总议案进行表决,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上接2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