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新增募投项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共人民币 7,000 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炬申大宗商品物流仓储中心项目”建设,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炬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2023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雷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关欣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娅群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雷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关欣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娅群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其中董事李俊斌先生、陈升先生,独立董事李萍女士、匡同春先生、杨中硕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雷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仔细地审阅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确认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等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新增修改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持续优化公司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依法合规运作及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具体经营需要,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予以修订,同时新增、修改部分制度。
3.1《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0月修订)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3《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5《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表决情况: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6《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7《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8《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9《总经理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0《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1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1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13《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14《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15《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6《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7《独立董事津贴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18《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将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外出租资产的议案》
公司对外出租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8号的固定资产是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深圳市鸿博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租赁合同》,将上述固定资产租赁给其使用,合计租赁面积68,075.58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60,042.50平方米,公摊面积8,033.08平方米),租赁期限10年,合同总租金128,451,187.20元(含税)。同意对本次对外出租资产事项补充确认,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次对外出租资产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出租资产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由董事会召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址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1号办公楼会议室,该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下列议案: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新增修改部分制度的议案
2.01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0月修订);
2.0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2.03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2.0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5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6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7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8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9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10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3.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 关于对外出租资产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启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次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租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出租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8号的固定资产。公司与深圳市鸿博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租方”)签署了《租赁合同》,将上述固定资产租赁给承租方使用,合计租赁面积68,075.58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60,042.50平方米,公摊面积8,033.08平方米),租赁期限10年,合同总租金128,451,187.20元(含税)。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出租资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鸿博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570948XE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李灿
6、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6日
7、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坑梓金沙路47号青排厂房A栋201
8、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五金、塑胶产品的购销;物业管理;国内贸易;干洗、清洗衣物,地毯,酒店布草;酒店内部的卫生清洁。
9、股权结构:张爱文持股49%,李灿持股26%,喻凯持股25%。
深圳市鸿博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深圳市鸿博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租赁物位置、面积、用途
甲方将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8号之物业(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60,042.50平方米(不含楼顶501.01平方米、电梯机房363.35平方米),公摊面积为8,033.08平方米,双方对上述两面积确认无误,同意按照建筑面积及公摊面积为计租面积。
上述租赁物仅限于作为普通货物加工业(不涉及危险品原材料和污染物排放)、仓储用途。在合同期内,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不得对租赁物进行转租、分租使用等,但甲方需要给予乙方授权分租的书面授权书。
3、租期、续租、租赁物交付
租赁期限为10年,因租赁物还未进行竣工验收,暂从2023年4月1日起至2033年3月31日止,实际起租日为甲乙双方交接物业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开始时间。
起租日期暂定为2023年4月1日,甲方自起租日起开始向乙方计收租金。免租期暂定为2023 年4月1日至2023 年7月31日(即:4个月,免租期从实际物业交付日开始计),若在免租期结束后,乙方仍有部分物业未出租给第三方,甲方同意自免租期结束后仍未出租的剩余部分物业延长两个半月的免租期(此延长的免租期随未租赁物出租或租户进场随时终止)。免租期内甲方不收取乙方租金,但乙方在免租期内将租赁物全部或部分出租,乙方仍应当向甲方支付已租出部分的租金。
租赁期满时,如果乙方需要续租,应提前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就有关租赁事项必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4、租赁费用
(1)租金:租金包括建筑面积租金和公摊面积租金两部分。
建筑面积租金:按照租赁物建筑面积60,042.5平方米(不含楼顶501.01平方米、电梯机房363.35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为¥15元,每月租金为¥900,637.50元。
(2)公摊面积租金:公摊面积为8,033.08平方米,每平方米为¥7.5元,每月租金为¥60,248.1元。
以上两部分租金合计为¥960,885.60元/月,该租金为含税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本合同起租日起,乙方必须一次性向甲方交付三个月合同履约保证金和一个月租金。
(3)租金的递增方式如下:
自2026年4月1日起,每月租金在2025年每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租金为:每月租金合计为¥1,056,974.16元/月;
自2029年4月1日起,每月租金在2028年每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租金为:每月租金合计为¥1,162,671.58元/月,直到合同到期为止;
5、违约责任
(1)租赁物交付后,乙方未发生违约行为,但甲方提前解除合同且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须双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及乙方租户的装修费(凭租赁合同约定装修期间的有效发票及合同作为依据)。
(2)租赁期间,乙方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乙方交付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1)中途退租或因乙方经营、经济原因不能继续承租的;
3)逾期20天仍未付清租金或拖欠支付水电等其他费用超过20天的;
4)乙方或乙方租户利用该场地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5)乙方拖欠水、电费或员工工资等导致甲方须垫付相关费用,并由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
(3)除本合同已明确的各项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5天内予以更正,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赔的权力,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违约方延迟更正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日以月租金千分之三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违约方更正行为。
4.因一方违约,守约方提起诉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及诉讼费、保全费)均由违约方承担。
6、其它条款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需要进行租赁登记的原因而需要签订由政府有关部门制作的格式化合同的,则自签订格式化合同起,本合同即自动成为补充合同,格式化合同没有约定或相关约定与本合同有冲突的,均以本合同为准。且因进行租赁登记所发生的税费及一切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注:经双方确认,公司已于2023年5月30日向承租方交付了上述固定资产,并减少收取承租方第一个月租金12万元,其余月份租金与租赁合同约定一致。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并能实现长期稳定的收益。公司充分考虑了租赁资产的物业综合条件,并以同区域其他物业租金标准作为参照依据,经过与承租方友好协商确定租金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交易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会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五、其他说明
本租赁合同于2023年3月10日签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当时主要基于本次对外出租资产未来12个月产生的利润,判断本次对外出租资产事项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标准仅履行了总经理审议程序。现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前述对外出租资产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补充确认审议。
六、风险提示
上述交易实施期限较长,如日后交易对方经营情况恶化,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如租赁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遇相关法规政策变更、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或交易对方履约能力降低,则存在不能继续履约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新增修改部分制度的议案》,其中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具体经营需要,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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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2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