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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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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3-07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韩士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晓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虎晓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上表中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及质押数量均与实际合计数量存有差异,主要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未进入公司前十大股东之列。

截止本报告期末,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279,455,8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173%;广汇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579,642,321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4290%,占公司总股本的8.8283%。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279,455,8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173%;广汇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629,642,321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7.6225%,占公司总股本的9.5898%。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前三季度,全球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紧缩货币政策对全球经济负面影响加快显现,全球流动性继续收紧,制造业和工业生产疲软,外需消费复苏乏力,能源化工产品价格承压下行,亚太等出口导向型经济体增长承压。进入三季度,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我国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稳增长经济政策不断发力,经济企稳趋势初显,产业结构不断升级,服务消费强劲复苏,国内经济持续恢复,原煤、原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消费量均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公司始终坚持“凝心聚力、笃行实干、守正创新、绿色发展”的工作主线,以经营业绩为导向,充分发挥自有资源优势,推动绿色产业转型升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合理统筹年度大修工作,为装置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有效保障。同时,公司强化市场研判及区域挖潜,科学调整销售策略,确保公司产品优价优量销售。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482,283,653.89元,同比下降9.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9,013,961.24元,同比下降77.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29,502,275.27元,同比下降77.64%。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总资产59,876,376,074.35元,较上年末下降2.76%;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9,568,709,187.22元,同比增长32.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50,572,377.91元,同比下降42.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828,112,495.87元,同比下降42.2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01,567,228.20元,同比下降43.39%。

(行业所涉信息均摘自网站公开资讯,仅作参考。)

(一)天然气板块

图1:天然气产业及市场布局示意图

2023年以来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替代能源出力增强,天然气消费需求增长乏力,欧洲储气库库存远高于历史平均水平,价格延续低位波动。三季度受上游天然气供应端问题频发及罢工事件等因素影响,天然气价格在二季度达到近两年低点后出现小幅反弹。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数据显示,2023年1-8月,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2598.1亿方,同比增长7.4%,国内天然气消费呈复苏态势,结构性复苏特征明显,但经济复苏慢于预期,天然气整体呈现供需宽松格局,国内天然气价格逐步回落。据普氏数据显示,2023年9月,东北亚现货均价11.205美元/百万英热,同比下降34.238美元/百万英热,降幅75.34%。据卓创资讯数据显示,2023年9月,国内LNG市场均价4741.43元/吨,同比下降2723.74元/吨,降幅36.49%。

图2:天然气板块产业链

1.自产气方面:2023年1-9月,广汇新能源公司坚持严守安全环保底线,持续加强技术创新及改造,完成为期20天的年度全面检修工作,不断优化系统运行条件,实现LNG产量44,525.85万方(合计31.80万吨),同比下降16.12%;吉木乃工厂受斋桑油气田逐步由天然气开采向原油开采过渡影响,目前仅生产少量天然气保障哈国民用需求。下一步,随着斋桑油气田原油的开发加快,所产原油将通过中哈萨拉布雷克一一吉木乃管道输送到国内,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2.贸易气方面:启东LNG接收站顺应市场形势,坚持实施“2+3”运营模式,即两种输气途径(液进液出、液进气出),三种盈利方式(境内贸易、接卸服务及国际贸易),进一步提升市场预判和风险管控水平,调整和优化运营模式,公司充分利用罐容优势,开展“淡储旺销”业务,提高盈利水平,灵活运用“锁量、锁价、锁汇”等方式,对冲市场风险,不断拓宽下游销售渠道,大力推进窗口期码头代接卸服务,多措并举应对价格波动影响,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

报告期内,广汇能源实现天然气销量合计648,914.21万方(合计450.99万吨),同比增长55.87%。

(注:天然气销量中包括贸易销售量)

(二)煤炭板块

2023年前三季度,全球能源需求增速放缓,能源价格稳中有降,主要资源国煤炭产量保持高位,全球动力煤市场供应紧张情况得到缓解,市场价格弹性明显增加。我国持续推进煤炭保供工作,煤炭产能持续释放,但整体增速同比放缓,煤炭进口大幅增长,市场供需形势持续改善,煤炭市场价格弱势下行。进入三季度,煤矿安监力度趋严,煤炭产量供应增速有所减弱,“迎峰度夏”电煤需求增长旺盛,加之化工、水泥等非电行业开工负荷持续增长,在供给扰动不断、刚需旺盛背景下,国内动力煤价格止跌反弹。

根据CCTD数据显示,2023年9月,澳大利亚纽卡斯尔港5500K FOB均价93.33美元/吨,同比下降100.46美元/吨,降幅51.84%。根据Wind数据显示,2023年9月,秦皇岛5000K动力煤平仓价均价817.13元/吨,同比下降430.13元/吨,降幅34.49%。

图3:煤炭市场布局示意图

图4:煤炭板块产业链

矿业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煤炭保供政策,灵活应对市场变化,严守安全生产、绿色环保底线,保持安全高效稳定生产,不断开拓新市场、新客户,扩大市场销售半径,结合铁路运销和公路自提等多种方式保障公司煤炭运力需求,持续推进白石湖煤矿产能核增和马朗煤矿手续办理工作,确保优质产能稳定释放。白石湖露天矿实现原煤产量1,630.52万吨,同比增长12.90%;煤炭销售总量2,288.99万吨,同比增长19.29%。

(注:煤炭生产、销售量不含自用煤。白石湖露天煤矿列入国家发改委保供煤矿名单。)

(三)煤化工板块

图5:产品市场分布情况

2023年前三季度,国内甲醇、煤焦油市场受原料端价格波动及下游需求支撑有限等因素影响,价格整体呈现跌后反弹态势。三季度,市场价格整体呈震荡整理上行态势,9月以来,原油、煤炭等能源产品在供应收缩因素驱动下,价格重心有所上移,9月下旬布伦特原油一度攀升至96.55美元/桶,创下年初以来最高水平,成本端支撑较强,加之下游需求逐步释放,国内甲醇、煤焦油价格震荡上行。

根据隆众资讯数据显示,甲醇方面,2023年9月,太仓甲醇市场主流均价2517.25元/吨,同比下降218.46元/吨,降幅7.99%。内蒙古甲醇市场主流均价2163.5元/吨,同比下降250.79元/吨,降幅10.39%。

煤焦油方面,2023年9月,陕西市场中温煤焦油(密度1.04-1.05)主流均价4255元/吨,同比下降640.24元/吨,降幅13.08%。新疆市场中温煤焦油(密度1以下)主流均价3887.5元/吨,同比下降308.69元/吨,降幅7.36%。

乙二醇方面,2023年9月,华东乙二醇市场主流均价4149.05元/吨,同比下降103.47元/吨,降幅2.43%。

1.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坚持把安全环保稳定生产放在首位,把人才培养赋能作为工作重点。持续优化工艺指标,强化关键设备管控,完成为期20天的年度全面检修工作;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今年以来已获得授权15项实用型新型专利。同时,公司1万方LNG储罐调峰储备项目、670t/h粉煤锅炉项目按照施工节点安全有序进行。1-9月,实现甲醇产量69.59万吨,同比下降15.75%。

2.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严格落实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切实开展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强化装置运行维护和设备计划性检修,提高装置在线率和运行效率;优化调整产耗指标,不断提升高品质产品产量产率,通过深挖潜能、降本增效,实现了装置安全稳定、长效有序运行,有效提升公司经营效益。1-9月,公司实现煤基油品产量49.73万吨,同比增长11.55%。

3.哈密广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坚持环保、低碳、高效、示范的发展理念与实践,持续走绿色发展之路,发挥产业链优势,将荒煤气变废为宝,开创了全国首套荒煤气制乙二醇的先河;加强技术创新引领,进一步提升乙二醇品质,确保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1-9月,公司实现乙二醇产量12.33万吨,同比增长54.52%。

4.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强化探索实践、坚持创新驱动、培育发展新动能,将科研创新工作列为战略布局核心,持续改善有利于创新工作开展的激励环境,突破了多项生产工艺瓶颈技术,同时公司深入做好过程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深化本质安全管理,有效促进一期生产装置高效稳定运行;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1-9月,实现二甲基二硫醚产量0.78万吨,同比下降4.45%,新增副产品二甲基硫醚产量0.13万吨。

5.新疆广汇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聚焦经营主业,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工作与销售经营的深度融合;合力攻坚开拓国际市场,做大做强新业态贸易,多渠道全方位寻求业务合作,顺利实现进口贸易业务零的突破;积极开发甲醇、乙二醇下游需求,实现甲醇重卡燃料的点对点销售以及乙二醇产品的疆内销售,进一步提升产品盈利水平。1-9月,实现煤化工产品销售330.74万吨,同比增长73.03%。

(注:销量包括贸易销售量、新增煤化工产品销售量)

(四)强化项目管理,提高建设质量,科学把控节奏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稳妥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强化全员培训,严格风险管控,持续强化过程管理,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1.在建项目

(1)马朗煤矿建设项目

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满足目前生活、生产需要,随时具备煤炭生产加工条件。

手续办理方面,7月24日取得国家能源局产能置换批复,8月1日取得项目代码;8月14日取得哈密市自然资源局土地预审和选址意见;9月15日项目核准报告已上会评审,截止披露日,已完成专家意见修改并上报;9月21日安全核准报告已上会评审,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的安全核准资料已上报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审批;环评报告受理单已报送至生态环境部,正在审批中。

(2)江苏南通港吕四港区LNG接收站及配套项目。

6#20万立方米储罐项目:内罐安装工作已完成,正在开展珍珠岩填充;管道试压、吹扫已完成;电缆铺设完成,正在开展设备安装及接线工作。

2#泊位项目:项目工程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安全预评价已通过评审取得专家意见,通航安全等待评审中;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评、职业病预评价、社会稳定性评价报告陆续编制完成,适时开展报审工作。

(3)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开发项目

目前项目区块现有总井数54口,其中:油井29口,气井25口。报告期内,按照斋桑油气田稠油项目开发方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2023年三季度完成7口新钻井的地质设计及工程设计,现已选定钻井施工队伍,并完成1口井的动迁工作;完成3口浅层直井的政府备案工作。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在油田Sarybulak主区块浅层二叠系注采井网启动了新油井S-1002的开钻,钻井工程预计30天完成,同时深层二叠系油藏的水平井网也陆续开工,逐步推进形成深层以水平井井网+浅层注采井网勘探开发新布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068号公告)。公司已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完成非国营贸易原油配额的申报,目前自治区商务厅已向国家商务部上报申请意见及整套申报资料,相关手续办理正在有序推进中。

2.发展绿色能源业务

(1)二氧化碳捕集及驱油项目

一期建设10万吨/年示范项目

该项目已于2023年3月中旬机械竣工,于3月25日顺利产出合格液态二氧化碳产品,进入试运行阶段,目前装置满负荷稳定运行;于9月8日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取证核查,正在等待发证。

300万吨/年CCUS项目

项目已完成产品工艺路线、市场规模等前提条件的复核论证,正在开展可研修订工作;初设及详设的招标文件已完成;逐步启动各项前期手续办理工作。

(2)氢能项目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公司依托自身企业优势,积极主动适应国内外能源产业发展新形势,启动了以“绿色革命”为主题的第二次战略转型。除已推进实施的二氧化碳捕集、封存和驱油(CCUS)项目外,公司制定了《氢能产业链发展战略规划纲要》,明确了公司今后转型的另一重点方向是加速发展氢能产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氢能产业链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0年)》

公司遵循从试点示范到规模推广再到大规模商用的规律,依托公司所在哈密淖毛湖区域氢源及应用场景优势,按照“一年起步、三年打基础、五年初具规模”的发展思路,推动氢能产业落地发展。2023-2024 年为氢能产业试点示范、布局阶段,建设“绿氢+工业副产氢”+储氢+加氢站+氢能燃料重卡应用示范工程,开展氢能成本控制及氢能交通应用的示范研究;2025-2027年为氢能交通运输产业快速发展阶段,在淖毛湖地区开展氢能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替代,通过交通运输场景应用实现氢能产业的综合利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嘉兴申能诚创、上海重塑能源共同签署氢能业务相关《股权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082、090及2023-044号公告),已成立合资公司,在氢资源获取、氢能产业开发、新能源开发及配套装备制造方面进行合作,其中公司在建的首期“绿电制氢及氢能一体化示范项目”(简称“氢能示范项目”)已纳入合资公司。

项目进展:项目备案、社稳评估报告意见、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已取得;制加氢部分开展土地挂牌工作;新能源部分开展用地预审办理;环评报告已上报,新能源部分批复已取得;节能评估、地质灾害、水资源论证、安评、职评等报告均已完成,各项报告陆续进入报审阶段。

建设进度:项目所有主体建筑均已封顶,设备基础完成,设备已陆续进场,现场正在开展光伏基础施工、设备安装及电缆沟施工等工作。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韩士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晓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虎晓伟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韩士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晓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虎晓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士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晓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虎晓伟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3-07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9月担保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3家公司。

●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2023年9月增加担保金额150,004.09万元,减少担保金额122,143.86万元(含汇率波动);截止9月30日担保余额1,631,738.82万元。

●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担保逾期情况:无逾期担保。

●风险提示:2023年担保预计已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预计范围内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3年担保预计情况

为确保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广汇能源”)生产经营持续、稳健的发展,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公司在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2022年担保实施情况,经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3年预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200亿元,预计净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30亿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预计净新增担保额度26亿元,对参股公司(包含合营、联营、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及其它参股公司)预计净新增担保额度4亿元。

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所属公司提供净新增担保额度11.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所属公司提供净新增担保额度18.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002、004及010号公告)

二、2023年9月担保实施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担保制度规定,公司具体实施的担保额度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可在年初预计范围内,按照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包含合营、联营、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及其它参股公司)进行分类,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以下)同等类别的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额度调剂,调剂后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遵照相关制度要求,鉴于在年初预计范围内对担保发生情况逐笔披露频次较高,为便于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担保业务,公司对担保实施进展按月进行汇总披露。2023年9月,公司增加担保金额150,004.09万元,减少担保金额122,143.86万元(含汇率波动)。月内增加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说明:

截止2023年9月30日,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26,161.73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5,577.09万元。按照担保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之参股公司(包含合营、联营、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及其它参股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对应担保余额38,956.5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所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担保的具体实施均在年初担保预计范围内,主要是为了保障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被担保公司均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3年9月30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631,738.82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56.52%。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3-07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6点0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4日

至2023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2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监事会第八届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3年11月8日、9日北京时间10:00-19:00;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23年11月9日(18:00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阳贤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下转13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