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10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3-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傅爱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希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希庆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319,113.01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4,237,910.86元。

法定代表人:傅爱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希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希庆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5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3-072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下午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梁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预留授予的14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经授予完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64,284,000元增加至365,704,000元,股份总数由364,284,000股增加至365,704,000股,《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将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且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和资格审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常善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4、《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鉴于前述规定并为了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常善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时,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梁龙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独立董事杨步湘先生(主任委员)、杨毅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不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3-073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下午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新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55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3-076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郑希庆先生递交的辞职书。郑希庆先生由于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从事企业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郑希庆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希庆先生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19万股限制性股票,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除此以外未通过其他方式持有公司股份。在郑希庆先生辞职后,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将继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规定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谨向郑希庆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常善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聘任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简历:

张常善,男,197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对外经贸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6年至2013年加入海尔集团,曾任财务部长、财务总监等职务;2014年至2021年加入力诺集团,曾任集团副总裁,二级集团董事长等职务;具备超过二十五年的财务管理经验;曾任山东省国际税收研究会第五届理事、曾获2019年“济南历城‘历城领头雁’优秀企业家”称号。2021年11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张常善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张常善先生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被授予限制性股票33.9万股。

张常善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张常善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55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3-075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概况

鉴于公司预留授予的14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经授予完成,具体详见《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64,284,000元增加至365,704,000元,股份总数将由364,284,000股增加至365,704,000股。因此,鉴于前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将进行相应修改。

二、 《公司章程》修订具体情况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具体如下表所示: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3-074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7日

7、出席及列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1月7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指定媒体《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登记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68号董事会办公室

5、登记时间:2023年1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6、联系方式:0536-2283009

7、传真号码:0536-2283006

8、联系人及电子邮箱:

宋颖女士:gettop@gettopacoustic.com

9、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5”,投票简称为“共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本公司(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