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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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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77版)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33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81号)核准,公司采用公开募集资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9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4.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2,230,9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66,172,129.17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6,058,770.8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1-00054文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5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8)。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1、募集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自有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闲置自有资金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确保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本次现金管理中的投资产品会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浮动利率和浮动收益受到相关金融衍生品价格波动影响,不排除现金管理品种受市场波动而影响收益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4、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建立现金管理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六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该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本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35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张慧春先生、王同春先生、本杨森(Bernardus Johannes Gerardus Janssen)先生、王助贫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选举张晶先生、陈飞勇先生、胡洪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晶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以及科创板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且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陈飞勇先生、胡洪营先生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均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组织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杨向平先生、张英辉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向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张慧春先生,196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加拿大);武汉大学(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工学博士。1987年7月至1994年3月历任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水环境室工程师、主任,数学模型室主任;1994年4月至1995年1月任香港龙裕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1995年2月至2004年6月历任德和威(DHV)北京代表处副代表、首席代表,2001年1月至2004年6月兼任德和威(北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04年7月至2007年8月担任金科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自2007年9月至2012年11月负责金科有限的战略管理,2012年12月至2018年11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自2018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自2020年1月起兼任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智慧水务专业委员会委员(聘期五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慧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070,700股,持股比例为25.24%。张慧春先生、李素波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且为夫妻关系;李素波女士通过 Victorious Joy Water Services Limited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张慧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王同春先生,196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化学工程系碳素材料专业工学学士,浙江大学高分子物理化学专业理学硕士;IWA(国际水协会)、AWWA(美国水工协会)和中国膜协会(MIAC)会员,中国纳滤联盟技术委员会副主任。1987年7月至1991年8月任教于东北大学化学系;1991年9月至1994年9月担任法国苏伊士(SUEZ)水务集团澳门SAAM化验研究中心水处理及膜滤工艺技术研发工程师;1994年10月至2002年12月任苏伊士中法水务东莞新纪元微膜滤设备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中法水务(澳门)水处理工艺与膜滤技术高级技术经理;2003年1月至2005年6月任加拿大泽能环保公司(ZenonEnviromentalInc.)中国首席代表;2005年7月至2007年2月任通用电气(GE)水处理及工艺过程处理集团大中华区淡化与水再生利用总监。2007年3月至2014年12月,担任金科有限副总裁;2015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科学家,2016年11月至今兼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同春先生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刘丹枫持有公司股份3,547,800股,持股比例为2.88%。王同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本杨森(Bernardus Johannes Gerardus Janssen)先生,1955年3月出生,荷兰国籍;美国迈阿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84年1月至1989年1月历任荷兰VolkerStevin建筑公司首席预算师/项目工程师、建造项目经理;1989年2月至1990年6月任丹麦Hojgard&Schultz公司合同经理;1990年7月至1992年6月任荷兰DHV集团企业战略部主管;1992年7月至1996年12月任荷兰DHV集团工程总包及风险部副经理;1997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荷兰DHV集团国际水及环境部经理;2002年1月至2004年4月任中国DHV公司董事总经理。2005年2月至2007年8月担任金科有限运营总监,2007年9月至2012年11月担任金科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12月至2015年8月担任金科有限副总裁。2012年12月至2019年12月兼任ABAPCorporationLimited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任清洁水公司(CleanWaterHoldingsLtd.)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杨森先生通过清洁水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951,700股,持股比例为4.83%。本杨森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四)王助贫女士,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连理工大学水工结构专业博士,中国农业大学博士后,高级工程师;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专家、首都水环境治理产业联盟副理事长、北京城乡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专业委员会委员。2001年10月至2003年5月任中交集团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3年5月至2003年11月任中国农业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2003年11月至2008年9月任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础设施处主任科员;2008年9月至2009年8月任北京市水务局排水管理处副处长;2009年8月至2013年6月任北京市水务局规划计划处副处长;2013年6月至2015年1月任首都水资源协调委员会筹备工作办公室秘书处处长兼北京市水务局规划计划处副处长;2015年1月至2021年9月任北控水务集团副总裁,2021年10月起至今任北控水务集团高级副总裁。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助贫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助贫女士除在北控水务集团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张晶先生,195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苏理工大学(现江苏大学)管理工程硕士。1997年6月至2007年11月任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等;2000年5月至2008年1月任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1月至今任香港东英金融集团投资经理,2016年至今任新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至今任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英奇投资(杭州)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河南中鑫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晶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陈飞勇先生,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有日本永久居留权;日本东京工业大学土木工学专业博士学位。1987年7月至1993年10月任中国长江科学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996年10月至2019年4月任日本株式会社建设技术研究所研究员、主任研究员、技师长;2019年5月至今,担任山东建筑大学资源与环境创新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飞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飞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胡洪营先生,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有日本永久居留权;日本横滨国立大学物质工学(环境工程)专业博士;1994年6月至2000年3月任日本丰桥技术科学大学生态工程系助理教授、副教授;2010年7月至2014年12月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院长;2014年9月至2021年3月任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2000年4月至今任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2023.6至今任清华大学秀钟书院院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洪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胡洪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杨向平先生,194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荷兰Delft大学国际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卫生工程专业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77年8月至1985年6月历任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污水处理研究所技术员、副主任;1987年5月至1995年5月历任北京市高碑店污水处理筹建处副处长、污水处理厂厂长;1995年6月至1999年4月任北京市市政工程局副总工程师;1999年5月至2002年6月任北京排水公司经理;2002年7月至2010年4月任北京排水集团总经理;2010年5月至2019年3月任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排水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向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杨向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张英辉先生,198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有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香港城市大学金融专业,获理学硕士学位。美国加州州立大学东湾分校工商管理专业,获理学学士学位。2020年7月至今,任职于美怡控股有限公司,担任总裁助理,2018年3月至今,任职于金俊发展有限公司,担任投资总监,2018年3月至今,任职于利欣水务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担任公司秘书,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任职于保华嘉泰香港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英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英辉先生除在利欣水务服务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34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点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greentech.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14:00-15:00,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与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张慧春先生、独立董事张晶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陈安娜女士、公司财务总监谭婷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为提高交流效率,更好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16: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greentech.com.cn,或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进行提问。公司将于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16层1601内A1601

联系电话:+86-10-64399965(分机号8003)

传真号码:+86-10-64392202

电子邮箱:ir@greentech.com.cn

会议联系人:刘雯雯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36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制定了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并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

二、适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具体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薪酬

为进一步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对公司独立董事薪酬设置为每人10万元(含税)/年;

2.非独立董事薪酬

就非独立董事的薪酬,如该非独立董事未在金科环境及其子公司任职,且未直接或间接持有金科环境的任何股权权益,则公司将向该董事支付薪酬,具体支付标准为:10万元(含税)/年;

(二)监事薪酬方案

1. 外部监事薪酬

如该监事未在金科环境及其子公司任职,且未直接或间接持有金科环境的任何股权权益,则金科环境将向该监事支付薪酬,具体支付标准为:6万元(含税)/年。

2. 内部监事薪酬

公司内部监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薪酬。

四、其他规定

(一)以上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根据其与公司所签《独立董事聘任合同》约定的方式按月或者季度发放。

(二)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