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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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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3-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二、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苏青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相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筱萌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2023年6月16日,公司完成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事项,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总股本由115,375,000股增加至149,987,500股。上述股本变动使得公司去年同期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发生变动。

法定代表人:苏青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相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筱萌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3-046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0月26日,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7)。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实际情况,制定《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