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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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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62 证券简称:航天软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其中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前10名股东大唐国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中,已质押的股份中的7,500股同时被司法标记。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马卫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武旭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晶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马卫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武旭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晶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马卫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武旭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晶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62 证券简称:航天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8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软件”)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航天软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商密网云数据中心二期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8,900.00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新建项目名称:航天软件商密网云数据中心二期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项目预计投资总额8,9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8,900.00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次投入。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的新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因宏观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研发成果不及预期、市场拓展未达目标等因素,可能出现项目实施顺延、变更、中止、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等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5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数量为10,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68,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95,234,774.06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2,765,225.9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5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35401号)。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以实施新建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概述

航天软件于2020年4月投资立项建设商密网云数据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商密网一期项目),重点开展云数据中心、网络条件、安全条件等基础能力建设。该投资事项已经由公司第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商密网一期项目已完成全部工艺设备的实施,计划2024年6月完成项目终验。为进一步扩大云服务能力,满足市场需求,做强做大做优云服务业务,推动公司业务转型升级,公司拟投资8,900万元,开展商密网云数据中心二期项目(以下简称商密网二期项目)建设,新建商密网云数据中心异地数据备份中心、邮件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内容,扩容提升计算存储、网络安全、运营运维等能力。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航天软件商密网云数据中心二期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北京市、四川省等相关地区

4.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最终以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5.项目投资资金及来源: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8,900.00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8,900.00万元。

6.项目投资构成具体如下:

注:计算结果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7.项目涉及的审批、备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项目相关备案手续正在办理中。

(三)项目必要性分析

1.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助推央国企数字化转型

结合国务院“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发布,数字经济转向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为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把握数字化发展新机遇,商密网云数据中心要提前布局信创云建设和能力提升,在央国企数字化转型中取得先发优势,持续推动数字化技术与工业制造业融合,以数据要素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商密网二期项目将采用国产化芯片、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等成熟技术,提升云平台服务连续性和一致性,进一步满足基于云计算平台的大数据、大模型运行需求日渐强烈的趋势。

2.突破传统产业上云模式,输出平台化服务能力

当前,传统产业上云已成为常态,主流云计算公司早已布局企业级市场。央国企集团也在积极探索数字化转型模式,加速创建世界一流企业,希望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航天科工通过航天云网,围绕平台产品与服务、工业大数据为客户提供服务,中国电科通过数字电科建设,统筹集团数字化转型,构建高效数字化协同平台。但实现企业管理能力提升、提高协同效率,不能单纯依靠构架云计算平台解决。通过平台能力升级,实现更大规模和范围的业务系统上云,特别是国产化道路的实践,形成通用化底层平台和服务能力,赋能面临类似挑战的央企、国家部委等用户,为数字产业创新提供坚实的“底盘”。

3.瞄准公司服务转型定位,优化商密网服务质量

随着商密网云平台承载的业务系统日渐增多,对运维运营质量和效率都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提升运维运营服务能力,增强自动化监控、运维能力,打通终端用户和运维服务间的快速通道。当前,网络空间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围绕网络空间发展主导权、制网权的争夺日趋激烈。近年来,商密网在攻防演练及重要活动期间,面临的网络风险越来越多;随着商密网数据逐步积累,数据安全保障压力越来越大。必须尽快通过网络安全能力增强、运营运维能力提升、基础设施设备升级,提升商密网服务稳定性、连续性。

(四)项目可行性分析

1.技术手段成熟、可落地,能够满足业务需求

经过商密网一期项目建设,航天软件在商密网建设及运营方面积累了较强的技术基础。为客户及其所属单位提供根据需求调用计算、存储、网络、安全、应用系统和移动应用软件等资源的综合性私有云服务。通过新型技术手段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及整体运维质量,关键环节选用成熟的解决方案,能够满足未来商密业务系统部署运行的需求。

2.应用市场可持续增长,能够实现稳定收入

军工集团数字化转型普遍立足数据思维,建立覆盖国密网、商密网、互联网全场景,经营管理全要素和科研生产全过程的数字化体系。基于商密网开展非涉密业务系统的大集中部署及运行是数字化转型发展的基础。航天软件已为客户及其所属单位70多个业务系统提供基础云平台服务,使用范围涵盖集团公司全级次单位,计划逐步推广到其他军工、央企单位。随着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工作的提速,商密业务系统建设任务明显增加,市场需求稳定增长,预期收入能够完全覆盖建设成本。

3.商密数据中心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新型基础设施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创新基础设施是实现科学技术突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撑创新创业的重要基础。新型基础设施的发展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各领域新型基础设施之间的技术融合、互联互通和智能交互,促进数字资源的开放共享和整合利用。航天软件商密网云数据中心可有效支撑军工、央企等集团企业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商密网云服务是航天软件服务化转型的重要方向,是公司业务营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商密网云数据中心二期项目符合航天软件发展战略及主业。

四、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系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项目围绕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并带动公司核心产品的推广,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提供新的动力。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航天软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商密网云数据中心二期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商密网云数据中心二期建设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商密网云数据中心二期建设项目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航天软件商密网云数据中心二期建设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对于增强公司综合实力、加快市场拓展具有积极作用。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航天软件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商密网云数据中心二期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已对该项目进行了认证和可行性研究,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航天软件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62 证券简称:航天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2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并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孟瑜磊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孟瑜磊女士因到龄退休申请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职务。孟瑜磊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孟瑜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孟瑜磊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为了确保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前孟瑜磊女士将继续履行董事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孟瑜磊女士在任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孟瑜磊女士在担任董事期间为本公司所做出的工作与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完善公司治理,确保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航天软件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余彤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如余彤女士当选董事,则同时选举余彤女士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确认了余彤女士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

余彤女士个人简历

余彤,女,汉族,1987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7月参加工作,曾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爱立信(中国) 通信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等公司供职,2017年入职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任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资深经理。

截至目前,余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562 证券简称:航天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3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以网络文件传输,文件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采用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牛占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航天软件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航天软件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航天软件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航天软件增加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性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主营业务亦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综上,监事会同意增加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航天软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商密网云数据中心二期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对于增强公司综合实力、加快市场拓展具有积极作用。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62 证券简称:航天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4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航天软件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874.36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80.85万元,合计人民币9,955.21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5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数量为100,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68,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95,234,774.0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2,765,225.9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5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35401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针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874.36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80.85万元,合计人民币9,955.21万元。该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48748号)。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截至2023年5月17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8,874.36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人民币8,874.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523.48万元。截至2023年5月17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1,080.85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人民币1,080.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明细加总与合计数不一致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航天软件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874.36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80.85万元,合计人民币9,955.21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航天软件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经鉴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航天软件管理层编制的《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 (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的编制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航天软件截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国信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62 证券简称:航天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5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航天软件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按月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上述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下转34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