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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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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月-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95亿元,同比降低4.82%;实现归母净利润21.95亿元,同比增长8.86%。

2023年1月-9月,公司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园子沟煤矿东翼进入联合试运行,清水川电厂三期项目、赵石畔煤矿项目建设有序推进;科学组织生产,充分释放冯家塔煤矿扩增产能,推进园子沟煤矿达产达效,原煤产量完成1,722.76万吨,同比增长19.03%;电力生产总体平稳有序,受天气、工业负荷不及预期等多重因素影响,发电量完成327.7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89%;积极发挥“煤电一体化”优势,强化煤电协同,煤炭内部供应同比增加28.53%。基于煤炭内部供应增加等因素,营业收入同比降低4.82%,营业成本同比降低9.59%,综合毛利率较去年同期的39.85%提升至42.87%。因发行新股扩大股本,每股收益0.64元,同比降低4.48%。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赵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千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青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赵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千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青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 日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1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陕西能源”)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4)首席合伙人:梁春;

(5)上年度末公司人数:合伙人数量272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60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6)上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7,35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38,862.04万元;

(7)2022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488家,客户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61,034.29万元。公司同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3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9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4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玉文,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2年起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0年起为陕西能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顺,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6年起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0年起为陕西能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于建松,201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9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如本次续聘审议程序完成,2023年将开始为陕西能源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玉文、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春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大华事务所对本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收费为23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1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50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较2022年度无重大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接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大华事务所在2022年度服务期间所表现出的敬业精神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事项。公司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的年度审计机构,以及该事项在董事会上的审核和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2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因董事高瑞亭先生辞职,同意子荣超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选董事情况

董事高瑞亭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发布的公告)。根据公司股东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汇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子荣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董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子荣超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提名程序也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出的《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的决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子荣超先生简历附后。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子荣超先生简历

子荣超,男,彝族,1983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09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09年9月-2014年1月,在神木市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工作,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14年1月-2016年2月,在市国资办工作;2016年2月-2020年1月,任神木市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子荣超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除陕西榆林集团汇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外的持有5%公司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子荣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子荣超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8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上午9时在陕西投资大厦十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进一步完善和修订。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和实际情况,建立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新制定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安排,结合对审计机构的总体工作评价,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因董事高瑞亭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职务,根据公司股东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子荣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9日披露《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补选董事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会议案2、议案4、议案5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于近期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地点等内容另行通知。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9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上午11时在陕西投资大厦十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对审计机构的总体工作评价,公司拟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请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经过对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拟续聘的大华事务所在2022年度服务期间所表现出的敬业精神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事项。公司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的年度审计机构,以及该事项在董事会上的审核和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由于高瑞亭先生因年龄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书面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高瑞亭先生已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职务。根据股东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子荣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经过对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子荣超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提名程序也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出的《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的决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牟国栋 刘 黎 房 喜

2023年10月26日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针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已就续聘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汇报,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接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牟国栋 刘 黎 房 喜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