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10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3-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整体有所下滑,主要系随着国家医保控费、带量采购政策的推进,公司参与省际联盟集采,产品销售价格受影响程度较大,销量未达预期,导致产品毛利有所下降,且该部分核心产品占公司营业收入占比较大,影响公司整体利润水平。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就“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施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完成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手续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和2023年7月28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18,222,829元变更为616,689,05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公司已于2023年9月1日完成了相关工商信息变更登记及修订后《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披露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守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施汇红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守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施汇红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调整影响如下: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3-042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1日以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下午2点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守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韩彬先生、周岳江先生、李杨女士及张彦周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4)。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3-043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1日以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虎根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4)。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