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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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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02版)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 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11月13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8日(星期三)。

(七) 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1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307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信函、传真或邮件进行登记,请发传真或邮件后电话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3年11月9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时~4时。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227008 传真号码:0551-62586500-7040

联系人:杜君女士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307号

邮政编码:230601

邮箱:duj4@qiaqiafood.com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57

2、投票简称:洽洽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弃权、反对;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只有在备注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3-067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1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3年10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七人,实际到会董事七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先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的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先保先生、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陈奇女士、董事陈冬梅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俊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表决。

为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拟定的《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员工持股计划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2、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监事会对具体持有人名单进行核查后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将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召开关于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先保先生、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陈奇女士、董事陈冬梅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俊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表决。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事宜;

(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议;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标的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先保先生、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陈奇女士、董事陈冬梅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俊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表决。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 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1)。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3-068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3年10月21日以书面送达及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玉环女士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会议审议了《关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因公司全体监事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需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点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就公司拟实施的《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等文件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权益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监事会已对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会议审议了《关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因公司全体监事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需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