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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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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

2023年7月14日,鉴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的32.32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公告编号:2023-036)

2023年7月20日,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告编号:2023-039)

2、东尼半导体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议案》。各方经友好协商,黄鹏飞按照投前估值人民币533,000.00万元,向湖州东尼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尼半导体”)增资15,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东尼半导体注册资本由29,611,112元增加至30,444,445元,公司的持股比例由69.42%变为67.52%,东尼半导体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告编号:2023-038)

2023年8月9日,东尼半导体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公告编号:2023-042)

3、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3年9月22日,东尼半导体与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芯鑫融资租赁”)签订租金总额为人民币16,359.72万元的售后回租赁合同,公司自愿为东尼半导体履行该合同项下义务向芯鑫融资租赁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告编号:2023-04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沈晓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云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沈晓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沈晓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云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9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沈新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4,9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5%;沈新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56,227,500股(含本次),占其持股数量的75.00%,占公司总股本的24.19%。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沈新芳、沈晓宇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13,674,6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0%;沈新芳先生和沈晓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64,127,500股(含本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56.41%,占公司总股本的27.59%。

一、股份质押情况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获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新芳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沈新芳、沈晓宇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7,3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4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4%,对应融资余额为5,00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含半年内到期部分)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7,7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5.5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61%,对应融资余额为15,000.00万元。具体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其经营所得、投资收益、股票分红等。

2、公司控股股东沈新芳、沈晓宇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存在控股股东需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解质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