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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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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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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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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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在前十名股东中列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10,607,004股,持股比例0.71%。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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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杨卫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奇涵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奇涵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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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杨卫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奇涵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奇涵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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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杨卫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奇涵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奇涵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3-034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结合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现行的《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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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3-035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总经理杨勇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申请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杨勇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杨燿斌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与公司独立董事陈春波(召集人)、夏建明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3-033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结合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并参加表决9人。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百隆东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现行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百隆东方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百隆东方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备查文件
百隆东方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