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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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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1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注销子公司成都康达晟宇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4,186.14元,作为“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列示。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205,971.09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分析表(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变动分析表(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7,208,000股,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1、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3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由全资子公司上海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收购和增资。

2023年9月8日,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

2、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康达新科技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2023年9月20日,公司及上海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农商行及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截至目前,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二)第七期回购事项实施进展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七期)的议案》, 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7,5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15,000万元人民币(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20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3602%,最高成交价为14.8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49元/股,成交金额为87,752,65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三)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和展期事项

1、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4年12月24日。

2、2023年7月2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至2024年1月14日止。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四)其他事项

1、2023年7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北京康达晟璟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收购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023年8月4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收购事项。截至目前,该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2、2023年8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选举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和《关于制定〈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调整委员会职责,负责公司战略发展、重大决策和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建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兆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国强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建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兆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国强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109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2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其中11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13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祥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11)。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制定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议于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3)。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110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2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2名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占成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114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融资、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0,816,333.27元,转回或转销58,914,142.79元。公司对部分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长期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核销资产共计744,087.48元;存货跌价准备转销1,593,813.64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本次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说明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1、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本年前三季度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8,485,561.99元,应收票据转回坏账准备8,580,763.78元,其他应收款转回坏账准备726,000.00元,信用减值损失9,178,798.21元。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793,230.02元,转回7,731,936.63元,资产减值损失转回4,938,706.61元。

(二)资产核销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坏账744,087.48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的坏账主要形成原因是由于该应收账款账龄过长,经多种渠道催收或诉讼后确实无法回收,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593,813.64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及公司的影响

(一)合理性说明

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9月30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前三季度的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0,816,333.27元,转回或转销58,914,142.79元,核销资产减值准备744,087.48元,存货跌价准备转销1,593,813.64元,上述事项将减少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40,091.60元。

公司本次核销及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为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实际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112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审批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9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含子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项下和贷款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二、本次增加授信额度情况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拟在原有额度的基础上增加授信额度人民币10亿元,本次增加授信额度后,公司2023年度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相关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银行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银行票据等。

本次申请的授信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均可使用。公司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使用金额,实际使用金额应在上述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为提高融资业务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授信申请、借款等相关手续,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含子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项下和贷款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合理使用融资,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增加授信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113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董事会决议于2023年11月13日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8日

8、出席本次会议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2)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3、以上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0日9:00一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3年11月10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为准)。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

邮编:201204

联系电话:021-50779159

指定传真:021-50770183

联系人:沈一涛、高梦影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准时参会;

3、会议咨询: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

联系电话:021-50779159;

联系人:沈一涛、高梦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9

2、投票简称:“康达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__作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持股数: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填写票数或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