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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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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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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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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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经营业务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紧紧围绕董事会制定的“降本增效、减亏扭亏”的年度目标,子公司镁业科技在镁合金原材料仍然高于以前年度定价基础、成本持续高位的不利情况下,与客户展开深入不懈的沟通谈判,努力改善收入成本倒挂的不利局面。截至目前,公司已与大部分客户达成原材料超出成本部分补偿条件并收到相应的补偿款项,取得一定的减亏成效;同时积极抓住主要客户的新增业务机会,加大研发与工艺改进,力争获取更多项目,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子公司天泰荣观紧紧把握核心客户的重点项目需求,并努力做好区域代理商和经销商渠道建设工作,目前已经获得的学校等全铝家居定制项目在手订单2,000余万元,预计年度内可完成生产并实现交付。
二、控股股东破产重整
重庆市五中院批准的包括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在内的隆鑫系十三家破产重整计划执行期为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1日。截至目前,重整主体对债权人承担的约98.43亿元现金清偿部分仅完成现金清偿债权总额的16.59%。重整主体如不能在重整计划执行期内(即2023年11月21日前)完成债务清偿,则面临执行期限延长的可能,重整计划执行期是否延长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法院裁定确认。若重整计划顺利实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如重整计划不能顺利实施,则控股股东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即控股股东的破产重整是否成功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控股股东重整具体进展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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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红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婧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文英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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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红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婧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文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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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红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婧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文英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49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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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50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横街2号附5号隆鑫国际写字楼23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3日
至2023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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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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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基本信息
登记时间:2023年11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登记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横街2号附5号隆鑫国际写字楼22楼
联系电话:(023)89067281 邮箱:Fenghwa600615@163.com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王玉生
(二)会议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出席会议所需证件
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及食宿。
2、参会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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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48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李红军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核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核通过了议案1。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