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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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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报表科目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段文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曲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蓓蓓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段文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曲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蓓蓓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段文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曲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蓓蓓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国投资本 公告编号:2023-043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含)

●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46元/股

●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存在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可转债转股,可能存在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回购完成后法定期限内转股不足,导致公司回购股票不能全部转换的风险;如本次回购股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未能用于拟定用途,未实施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公司拟回购股份用于可转债转股。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

2023年10月18日,公司披露《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拟以2-4亿元人民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2023年10月26日,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含)。

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8.46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364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7%;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亿元,回购价格上限8.46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4728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4%。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46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完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2亿元(含)、上限4亿元(含)以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2364万股至4728万股。如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如公司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则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以上股权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回购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实际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良好。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323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32亿元,货币资金(扣除客户存款后)为129亿元。2023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8亿元。

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4亿元测算,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货币资金(扣除客户存款后)的比例分别为0.12%、0.75%、3.10%。根据上述财务数据,结合公司稳健经营、资金平衡等因素,公司认为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实施本次股份回购,并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有利于降低未来可转债转股导致的股份稀释,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

(十)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以上人员及控股股东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及控股股东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人员及股东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如公司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实施部分的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有序、高效协调回购股份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框架和原则下,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存在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可转债转股,可能存在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回购完成后法定期限内转股不足,导致公司回购股票不能全部转换的风险;如本次回购股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未能用于拟定用途,未实施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国投资本 公告编号:2023-042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四次监事会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10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4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4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曲立新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国投资本 公告编号:2023-044

国投资本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

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周云福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周云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周云福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周云福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周云福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周云福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3年10月26日,国投资本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石澜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此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

石澜女士简历

石澜,女,1974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机构监管二处处长、上市公司监管处处长、会计监管处处长,中信证券稽核审计部部门负责人、投行综合行业组深圳联席负责人,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等职务。

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国投资本 公告编号:2023-041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10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董事长段文务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4亿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可转债转股,回购价格不超过8.46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回购方案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具体方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石澜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绩效合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国投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