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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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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56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3-145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注]上表中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均考虑了永续债的影响。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合资合作协议约定向联营、合营企业提供股东借款支持其投资开发而收取的资金利息收入9,689.07万元,向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收取调用富余资金产生的资金利息收入2,544.00万元,该利息收入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属于房地产行业合资合作开发的惯用模式,其发生具有经常性和持续性,故不界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环境,公司始终坚决贯彻落实“一稳、二降、三提升”的经营发展策略,坚持开展“三保一促”重点工作,沉着应对风险挑战,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把保交楼作为第一要务,加快推动司法重整化解存量债务,全力配合战略投资者尽调工作,多措并举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将通过司法重整化解债务出清风险的同时,与潜在战略投资者共同重新构建经营模式,加快推进由重资产开发向轻重并举模式转变;由销售型企业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由新房市场向增存并举模式转变。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全力保障交楼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把“保交楼、稳民生”作为首要经营任务,保障购房业主合法权益,有序推进项目复工复产,差异化铺排复工方案,建立复工复产监控机制。公司全力争取保交楼专项借款和纾困资金,依法合规用好预售监管资金,专款专用保交付。公司及所投资的公司(“公司及所投资的公司”为依照地产行业惯例使用的全口径概念,统计范围包括公司自身、全资子公司、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合资公司及非并表的参股合资公司;)累计交付项目174个、交付批次281个、交付住宅及商业约10万套、交付面积约1,475万平米,同比增长58.6%,交付规模超上年全年水平。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各区域公司已累计获批国家及地方政府专项借款额度超37亿元,其中超34亿元可用资金已拨付至项目公司,有效缓解了项目层面的短期资金流动性压力,有利于保障项目公司保交楼工作。

2、稳步推进司法重整事宜

鉴于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涉及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公司已成立专项小组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按照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印发《预重整工作指引(试行)》规定,企业向法院申请重整并同时提交预重整申请需满足“一完成、三基本”要求,“一完成”具体是指完成债务人财产状况债权债务等全面调查,“三基本”是指已基本确定意向投资人、主要债权人基本同意、重组协议基本可行。公司正与债权人及公司所在地政府及监管部门进行积极沟通,并根据具有管辖权法院的“一完成、三基本” 要求推进预重整前期准备工作及制订重整方案,待相关准备工作完毕后依法向法院提交重整及预重整的正式申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

公司于6月30日公告了与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战略投资框架协议》,上述协议签订后,双方已按协议约定成立工作小组,建立协调联系机制,并根据协议约定开展现场尽调。目前,相关工作在正常推进中。此外,引战工作需要和重整工作在时间节点上街接,进入预重整程序后,公司将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3、系统提升营销质效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升营销能力,实施项目分级分类管理,保资金项目提流速、促回款,保交楼项目以支定收,保资产项目控速提价。不断强化营销策略的针对性,坚定不移盘活资产、持续挖掘沉淀资产潜力,释放可售资源,报告期内,公司及所投资的公司实现销售金额约218亿元,另代建项目实现销售金额7.24亿元,并实现销售回款约254.9亿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周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柯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忠太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周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柯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忠太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142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达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征信,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履行股东义务,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预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1.75亿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11月13日(周一)下午16点0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1月8日(周三)。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150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诉讼及仲裁事项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司法机关送达流程影响,公司存在未收到、或延迟收到部分相应法律文书的情况。因本公告涉及事项尚在诉讼进展过程中,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的新增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15.42亿元(上述诉讼、仲裁的案件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合资合作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类型),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9%。其中,公司作为原告起诉的案件涉及金额0.30亿元;公司作为被告被诉或第三人的案件涉及金额15.12亿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的新增案件中,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金额合计为0.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努力谈判、积极应诉等方式推动各项纠纷的解决;同时,受送达流程影响,公司亦存在未收到、或延迟收到相应法律文书的情况。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历史发生的部分案件已陆续由一审、二审阶段或仲裁阶段进入执行阶段,除已披露的执行案件外,新增转入执行阶段的重大案件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情况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目前,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尚在进展过程中,鉴于诉讼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上述案件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如公司能妥善解决上述案件,存在和解的可能;如未能妥善解决,则公司被诉案件涉及相关资产可能存在被动处置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工作,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情况表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143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

担保额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审议通过的控股子公司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等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与其他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截至目前,本次预计的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提高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征信,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履行股东义务,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等事项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1、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预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1.75亿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详见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因融资等事项而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及调剂、签署所需各项法律文件的具体事宜。

3、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间进行调剂:

(1)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上表拟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具体担保方式及担保公司以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

1 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被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上述事项已经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担保对象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重庆金悦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5月23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云滨路1281号2-10

法定代表人:宋伟

注册资本:34,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成都天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截至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5,714.35万元,负债总额为30,823.09万元,净资产为34,891.26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5,916.59万元,利润总额1,630.73万元,净利润1,222.70万元。

截至2023年6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6,502.83万元,负债总额为20,798.97万元,净资产为35,703.86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7,314.01万元,利润总额1,083.47万元,净利润812.60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重庆金宇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10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新路2号1-232-1号

法定代表人:向宗柱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成都远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34%的股权,重庆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下转22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