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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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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5)

股权结构:

截至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6,070.48万元,负债总额为60,229.35万元,净资产为-4,158.87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4,331.44万元,净利润-4,331.44万元。

截至2023年6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3,451.53万元,负债总额为34,327.09万元,净资产为-875.56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591.34万元,利润总额3,283.30万元,净利润3,283.30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名称:重庆威斯勒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5日

注册地址:重庆合川区铜溪镇金涪路189号

法定代表人:黄世伟

注册资本:10,000万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50.01%的股权,广州市天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49.99%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截至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36,775.12万元,负债总额为142,486.15万元,净资产为-5,711.03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668.79万元,利润总额-4,170.81万元,净利润-3,210.23万元。

截至2023年6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7,343.45万元,负债总额为124,815.77万元,净资产为-7,472.32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719.47万元,利润总额297.25万元,净利润-1,761.29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4、公司名称:重庆景焕金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12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大道28-2号SOHO楼601-D11

法定代表人:陈国柱

注册资本:2,000万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49%的权益,成都景庆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权益。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截至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9,473.55万元,负债总额为74,439.97万元,净资产为-4,966.42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4.64万元,利润总额-2,222.97万元,净利润-2,442.87万元。

截至2023年6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1,925.87万元,负债总额为48,979.40万元,净资产为2,946.47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1,644.56万元,利润总额4,799.24万元,净利润4,799.24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5、公司名称:重庆中梁永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9月19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和顺大道799号(永川区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产业园B区3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颜峰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重庆中梁坤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重庆贝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2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截至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2,153.59万元,负债总额为48,592.85万元,净资产为23,560.74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9,969.47万元,利润总额-1,292.45万元,净利润-1,564.73万元。

截至2023年6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2,969.54万元,负债总额为49,645.51万元,净资产为23,324.03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72.18万元,利润总额-248.86万元,净利润-236.71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6、公司名称:北京金科金碧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8月1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夏各庄镇夏各庄北街84号27幢115室

法定代表人:黄孜宏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北京碧桂园阳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截至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34,009.80万元,负债总额为352,231.86万元,净资产为81,777.94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5,085.25万元,利润总额-59,460.11万元,净利润-58,178.13万元。

截至2023年6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21,697.73万元,负债总额为344,569.89万元,净资产为77,127.84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9,294.56万元,利润总额-2,394.04万元,净利润-4,650.10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因融资等需要为上述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是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与其他股东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针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公司将安排专人参与经营管理,严控财务风险,并且上述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开发的项目前景良好,资产优良,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不存在不能按期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的风险,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3年9月末,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47亿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78.45亿元,合计担保余额为678.92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5.31%,占总资产的22.6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318.32亿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148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全额担保;对非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担保事项,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对其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控股子公司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或者该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一、担保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中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中俊”)接受重庆市蔡家组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专项借款8,000万元,期限3年。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科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健置业”)以其合法持有的不动产为其提供抵押担保。

2、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嘉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嘉美”)接受重庆驰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两笔专项借款3,700万元、953万元,期限3年。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金科星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聚置业”)以其合法持有的不动产为其中3,700万元补充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华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协置业”)、重庆金科郡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郡威” )以其合法持有的不动产为其中953万元提供抵押担保。

3、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兆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兆禧”)接受重庆云开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专项借款5,000万元,期限3年。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兆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兆岭”)以其合法持有的不动产为其提供抵押担保。

4、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睿源”)接受重庆驰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两笔专项借款3,600万元、2,100万元,期限3年。公司控股子公重庆金科郡威、重庆金科宏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宏瑞”)、重庆金嘉美以其合法持有的不动产为其中3,600万元补充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华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协置业”)以其合法持有的不动产为其中2,1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

5、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康景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康景宜”)、西安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科润”)与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信托”)签订《应收款转让合同》及《债权债务确认暨还款合同》,确认西安科润对安康景宜的应收款债权转让予山东信托,截至目前,尚余31,210万元债权未偿还,本次延长还款期限32个月。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郡华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郡华府”)作为安康景宜的共同还款人,安康景宜以其自有项目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科盈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科盈泰”)以其持有安康景宜9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公司控股子公司玉溪金科骏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金科骏成”)接受玉溪市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专项借款3,000万元,期限3年。玉溪金科骏成以其自有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玉溪金科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金科骏耀”)、玉溪金科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金科骏达”)、玉溪金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金嘉”)以其合法持有的不动产为其提供抵押担保。

7、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骏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骏宏”)接受重庆江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专项借款13,000万元,期限3年。重庆金科骏宏以其自身持有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恒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恒瑞”)以其合法持有的不动产为其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金科骏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骏成”)以其合法持有的不动产为其提供抵押担保。

8、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辰”)接受重庆江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专项借款3,000万元万元,期限3年。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恒瑞以其合法持有的不动产为其提供抵押担保。

9、公司控股子公司荥阳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荥阳金科”)接受民生银行郑州分行提供的贷款,贷款余额13,500万元,已延长还款期限12个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国丰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国丰园”)为其补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恒远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恒远”)接受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提供的贷款,贷款余额26,068.98万元,本次延长还款期限1年。无锡恒远以自有项目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金科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金科嘉润”)为其提供抵押担保,重庆金科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滨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滨奥”)接受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贷款,贷款余额15,840万元,本次延长还款期2.5年,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及北京金科展昊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科展昊”)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2023年1月13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在该次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已使用担保额度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附表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金科中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28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山街道栖霞路18号7幢1单元15-10

法定代表人:何勇波

注册资本:29,708.85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2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870,663.92万元,负债总额为843,540.90万元,净资产为27,123.02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9,171.75万元,利润总额-11,493.87万元,净利润-7,874.68万元。

截至2023年6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651,237.64万元,负债总额为626,042.75万元,净资产为2,519.48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01,813.10万元,利润总额-599.04万元,净利润-1,928.12万元。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重庆金嘉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 17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大道28-2号SOHO楼601-D08

法定代表人:向宗柱

注册资本:44,444.44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2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139,671.53万元,负债总额为90,073.24万元,净资产为49,598.29万元, 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65,603.85万元,利润总额14,980.83万元,净利润10,454.63万元。。

截至2023年6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94,284.90万元,负债总额为30,411.45万元,净资产为63,873.45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7,539.79万元,利润总额18,174.67万元,净利润14,275.16 万元。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名称:重庆金兆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8月 22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玉马路1号附3号负1层

法定代表人:何勇波

注册资本:2,040.4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2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247,870.34万元,负债总额为242,394.12万元,净资产为5,476.22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5.17万元,利润总额-4,897.57万元,净利润-3,487.89万元。

截至2023年6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148,265.81万元,负债总额为140,178.87万元,净资产为8,086.94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5,095.84万元,利润总额3,732.99万元,净利润2,610.73万元。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4、公司名称:重庆金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7月 16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大道28-2号SOHO楼601-D10

法定代表人:向宗柱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2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224,510.89万元,负债总额为228,918.99万元,净资产为-4,408.11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77.11万元,利润总额-720.12万元,净利润-548.25万元。

截至2023年6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138,725.72万元,负债总额为142,885.61万元,净资产为-4,159.89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1.04万元,利润总额-54.98万元,净利润248.22万元。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5、公司名称:安康景宜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8月1日

注册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园大道北段

法定代表人:李利霖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2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170,908.73万元,负债总额为174,339.18万元,净资产为-3,430.45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18万元,利润总额-1,075.22万元,净利润-797.16万元。

截至2023年6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169,068.95万元,负债总额为172,548.58万元,净资产为-3,479.63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92万元,利润总额-28.48万元,净利润-49.18万元。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6、公司名称:玉溪金科骏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3月 28日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环山路3号

法定代表人:江山

注册资本:2,009.94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2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123,189.63万元,负债总额为123,450.35万元,净资产为-260.72 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8,867.74万元,利润总额5,145.27万元,净利润3,459.74万元。

截至2023年6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87,982.63万元,负债总额为83,636.61万元,净资产为4,346.02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3,563.15万元,利润总额4,499.96万元,净利润4,606.74万元。

该子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公司名称:重庆金科骏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5月2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云阳县青龙街道滨江东路1666号29幢

法定代表人:唐家剑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根据相关协议,公司持有其99.85%的股权,跟投企业天津金福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0.15%的股权。

股权结构:

截至2022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254,769.40万元,负债总额为225,455.95万元,净资产为29,313.45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5,513.82万元,利润总额9,493.86万元,净利润7,418.46万元。

截至2023年6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141,925.48万元,负债总额为102,070.27万元,净资产为39,855.20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9,418.31万元,利润总额14,171.06万元,净利润10,541.75万元。

该子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公司名称:重庆金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9月1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云阳县青龙街道滨江东路1666号29幢2-2

法定代表人:唐家剑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重庆市诚和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截至2022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48,259.04万元,负债总额为49,020.72万元,净资产为-761.68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2.86万元,利润总-1,450.56万元,净利润-2,324.59万元。

截至2023年6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29,819.56万元,负债总额为27,892.45万元,净资产为1,927.11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1,035.78万元,利润总额2,966.87万元,净利润2,688.78万元。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9、公司名称:荥阳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4月2日

注册地址:荥阳市站南路与荥泽大道交叉口东南侧

法定代表人:王刚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2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60,654.47万元,负债总额为83,680.18万元,净资产为-23,025.71万元,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24,240.70 万元,利润总额-5,103.83万元,净利润-11,417.02万元。

截至2023年6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57,742.24万元,负债总额为76,313.04万元,净资产为-18,570.8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88.8万元,利润总额3,466.09万元,净利润4,454.91万元。

该子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公司名称:无锡恒远地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8月27日

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壹号锦苑34-118

法定代表人:徐康林

注册资本:40,044.9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2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526,986.88万元,负债总额为259,309.85万元,净资产为267,677.03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219.40万元,利润总额-69.03万元,净利润-1,121.46万元。

截至2023年6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516,942.35万元,负债总额为252,341.59万元,净资产为264,600.76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13.60万元,利润总额-133.95万元,净利润-3,076.26万元。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11、公司名称:天津滨奥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4日

注册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大桥收费站南侧津团公路东侧

法定代表人:孟石锁

注册资本:3,010.3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2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212,492.72万元,负债总额为217,323.61万元,净资产为-4,830.89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690.31万元,利润总额-6,258.96万元,净利润-8,357.90万元。

截至2023年6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92,827.71万元,负债总额为98,115.51万元,净资产为-5,287.80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22.39万元,利润总额-456.91万元,净利润-456.91万元。

该子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一)科健置业为金科中俊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8,000万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36个月。

3、担保方式:提供抵押担保。

(二)控股子公司为重庆金嘉美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4,653万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36个月。

3、担保方式:星聚置业为其中3,700万补充提供抵押担保;重庆华协置业、重庆金科郡威为其中953万提供抵押担保。

(三)重庆金兆岭为重庆金兆禧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5,000万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36个月。

3、担保方式:提供抵押担保。

(四)控股子公司为重庆金睿源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5,700万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36个月。

3、担保方式:重庆金科郡威、重庆金科宏瑞、重庆金嘉美为其中3,600万补充提供抵押担保;重庆华协置业为其中2,100万提供抵押担保。

(五)控股子公司为安康景宜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31,210万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32个月。

3、担保方式Ⅰ:陕西科盈泰提供质押担保。

4、担保方式Ⅱ:重庆金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控股子公司为玉溪金科骏成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3,000万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36个月。

3、担保方式:玉溪金科骏耀、玉溪金科骏达、玉溪金嘉提供抵押担保。

(七)控股子公司为重庆金科骏宏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13,000万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36个月。

3、担保方式:重庆金科骏成为其中5,000万提供抵押担保;重庆金恒瑞为其中8,000万提供抵押担保。

(八)重庆金恒瑞为重庆金辰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3,000万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36个月。

3、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九)河南国丰园置业为荥阳金科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13,500万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12个月。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控股子公司为无锡恒远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26,068.98万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12个月。

3、担保方式Ⅰ:无锡金科嘉润提供抵押担保。

4、担保方式Ⅱ:重庆金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一)控股子公司为天津滨奥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15,840万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30个月。

3、担保方式:重庆金科、金科展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为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或融资展期需要所提供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为债务展期继续提供担保系落实国家“金融十六条”融资合理展期政策的举措,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或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担保工作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新增融资或融资期限调整提供全额担保,并按照贷款方要求对非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骏宏、重庆金辰超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对象中,玉溪金科骏成、重庆金科骏宏、荥阳金科、天津滨奥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截至目前涉及金额较小,对公司债务偿还能力影响较小。上述担保项目中,公司能有效控制资金、把握还款安排,降低流动性风险;且上述担保对应融资资金系为公司落实保交楼任务提供的专项资金,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补充流动资金、稳定生产经营,落实保交楼任务,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损害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加速项目去化,提高回款质量,盘活项目现金流,避免发生公司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综上,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3年9月末,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47亿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78.45亿元,合计担保余额为678.92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5.31%,占总资产的22.6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318.32亿元,其中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因法院受理债权人重整申请,导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余额为9.63亿元的担保,存在被债权人追偿担保责任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表1:被担保方担保额度审议及担保余额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本次担保后被担保方担保余额以实际资金到账或未结清余额为准。

附表2: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500亿担保额度使用及余额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146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股份”)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科易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恒昇大业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的股权。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并披露《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持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及相关事项并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3年7月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

2、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公司召开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同意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核准或同意,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公告披露日,涉及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并由交易各方签署正式交易协议另行约定。同时,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尚需深交所、中国证监会审核、注册,不排除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及各自诉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4、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147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股份”)于2023年5月22日收到重庆端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端恒建筑”)发来的《告知函》。端恒建筑认为公司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作为上市公司,金科股份仍有一定的重生价值和挽救的可能,故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且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8月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将每月披露一次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日、7月29日、8月31日、9月29日分别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号、2023-108号、2023-132号、2023-140号)。

(一)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情况

公司继续推进该事项的预重整前期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收到五中院对端恒建筑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相关通知或裁定。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依规积极配合法院及有关机构开展重整相关工作,积极推进重整进展。

(二)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情况

1、鉴于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涉及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公司已成立专项小组在政府工作专班指导下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按照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印发《预重整工作指引(试行)》规定,企业向法院申请重整并同时提交预重整申请需满足“一完成、三基本”要求,“一完成”具体是指完成债务人财产状况债权债务等全面调查,“三基本”是指已基本确定意向投资人、主要债权人基本同意、重组协议基本可行。公司正与债权人及公司所在地政府及监管部门进行积极沟通,并根据具有管辖权法院的“一完成、三基本”要求推进预重整前期准备工作及制订重整方案,待相关准备工作完毕后依法向法院提交重整及预重整的正式申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

2、在公司与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战略投资框架协议》后,双方已按协议约定成立工作小组,建立协调联系机制,并根据协议约定开展现场尽调工作。目前,相关工作在正常推进中。

二、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五中院对端恒建筑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相关通知或裁定,公司尚未向五中院递交自行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申请;相关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2、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144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周一)16: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8日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1幢金科中心27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2、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0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1幢金科中心22楼,邮编:401121

4、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毛雨、袁衎

5、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样本)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149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披露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为一审阶段,法院已受理,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案金额15.44亿元。案件尚未经法院审理完毕,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安中院”)的《应诉通知书》,获悉原告西安糖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金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西科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被法院受理,现将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西安糖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1:西安市未央区草滩街道草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被告2:西安市未央区草滩街道草二村社区居委会

被告3:陕西金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被告4:陕西金逸源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被告5:陕西科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人:陕西中宝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人:西安市未央区草滩街道办事处

第三人:西安市未央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二)案件概述

原告与被告2草二社区居民委员会(即原草二村村委会)就草二村项目存在既往合作关系,被告2与原告解除合作后,就该项目重新组织招商,2021年3月,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金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3)取得了被告2发出的项目招商评选结果确认通知书,该通知书确认陕西金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西安草二项目的投资主体。2021年4月,陕西金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属公司陕西金逸源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4)与草二村村委会、草二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草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协议书》。原告认为原草二村村委会、陕西中宝公司构成根本违约,遂起诉要求判决确认原告与草二村村委会、陕西中宝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签订的《西安市未央区草滩街道草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补充协议书》自原告起诉时解除,并认为陕西金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西金逸源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西科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5)应承担连带责任,将前述主体一并列为共同被告。

(三)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原被告于2018年10月29日签订的《西安市未央区草滩街道草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补充协议书》自原告起诉时解除。

2、判令被告根本违约,被告及第三人草滩街道办、未央区棚改中心共同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5.44亿元。

3、被告陕西科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被告陕西金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4、本案诉讼费用由五被告及及第三人草滩街道办、未央区棚改中心共同承担。

(四)诉讼进展情况

本案已经西安中院受理,并经开庭审理,尚未形成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尚在进展过程中,鉴于诉讼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公告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如公司能妥善解决上述案件,则存在和解的可能;如未能妥善解决,则公司被诉案件涉及相关资产可能存在被动处置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工作,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法院诉讼事项通知书;

3、法院传票。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