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景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学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韩性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张景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学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韩性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张景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学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韩性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景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学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韩性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1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蓉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景忠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九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九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该报告所涉及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投资品种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12个月内的金融理财产品,该投资品种不得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2023年11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该有效期限内滚动使用该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期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和“年产10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募投项目用地的淤泥地质等复杂程度超过公司编制可研报告时预计的情形,导致地基处理费用等特殊处理费用有所增加。另外,为满足验收要求,部分主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增加,也导致项目投资成本增加。因此,结合前述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11,522.00万元对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追加投资,使用自有资金10,567.00万元对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追加投资,原计划投入该等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变。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1,522.00万元对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追加投资,使用自有资金10,567.00万元对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追加投资。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四)在关联董事吴彩民先生、盛波先生、陈景春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六位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受托管理控股股东所涉及的新能源及汽车相关业务和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和应用领域,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拟在现有消费电子产品应用领域的基础上拓展产品应用领域至新能源及汽车业务,公司产品将新增新能源和汽车铝型材及新能源电池箱体等精深加工产品。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铝业”)及其子公司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目前已涉及新能源及汽车铝型材相关业务,为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控股股东南平铝业及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避免福蓉科技进入新能源及汽车业务领域可能带来的潜在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南平铝业、股东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控投资”)拟将其新能源及汽车相关业务和股权委托给福蓉科技管理。本次交易构成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的关联交易。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受托管理控股股东南平铝业、股东冶控投资所涉及的新能源及汽车相关业务和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时,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同意;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受托管理控股股东新能源及汽车相关业务和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严思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其任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时在福建省罗源县松山镇松岐南路1号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议题如下: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期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
2、《关于受托管理控股股东所涉及的新能源及汽车相关业务和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截至2023年11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8)。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2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蓉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志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三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该报告所涉及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投资品种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12个月内的金融理财产品,该投资品种不得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2023年11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该有效期限内滚动使用该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期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和“年产10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募投项目用地的淤泥地质等复杂程度超过公司编制可研报告时预计的情形,导致地基处理费用等特殊处理费用有所增加。另外,为满足验收要求,部分主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增加,也导致项目投资成本增加。因此,结合前述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11,522.00万元对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追加投资,使用自有资金10,567.00万元对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追加投资,原计划投入该等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变。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1,522.00万元对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追加投资,使用自有资金10,567.00万元对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追加投资。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四)审议通过《关于受托管理控股股东所涉及的新能源及汽车相关业务和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和应用领域,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拟在现有消费电子产品应用领域的基础上拓展产品应用领域至新能源及汽车业务,公司产品将新增新能源和汽车铝型材及新能源电池箱体等精深加工产品。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铝业”)及其子公司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目前已涉及新能源及汽车铝型材相关业务,为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控股股东南平铝业及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避免福蓉科技进入新能源及汽车业务领域可能带来的潜在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南平铝业、股东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控投资”)拟将其新能源及汽车相关业务和股权委托给福蓉科技管理。本次交易构成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的关联交易。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受托管理控股股东南平铝业、股东冶控投资所涉及的新能源及汽车相关业务和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受托管理控股股东新能源及汽车相关业务和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五)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鉴于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范建敏先生于近日退休,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林亨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若该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6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聘任严思吉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严思吉女士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
其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8-82255381
传真号码:028-82255381
电子邮箱:yansiji@scfrkj.cn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个人简历
严思吉,女,199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14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员。严思吉女士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中级经济专业证书、档案管理(高级)证书等。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3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期限12个月内的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3年11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2022年11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在该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该额度。鉴于上述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即将于2023年11月29日到期,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投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12个月内的金融理财产品,该投资品种不得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投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自2023年11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该有效期限内滚动使用上述额度。
(四)资金来源
用于此项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五)授权及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理财产品投资决策权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依法依规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投资产品的具体进展情况。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公司通过对自有闲置的资金进行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目的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性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4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使用自有
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结合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蓉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11,522.00万元对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追加投资,使用自有资金10,567.00万元对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追加投资,原计划投入该等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69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64,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640万张,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162.55万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7月24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华兴验字[2023]22010720095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具体投向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情况
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11,522.00万元对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追加投资,使用自有资金10,567.00万元对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追加投资,原计划投入该等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变,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本次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和“年产10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募投项目用地的淤泥地质等复杂程度超过公司编制可研报告时预计的情形,导致地基处理费用等特殊处理费用有所增加。另外,为满足验收要求,部分主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增加,也导致项目投资成本增加。
五、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追加投资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生产建设的需要,有助于募投项目实施目标的达成,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期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一期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福蓉科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福蓉科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是基于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调整,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综上,保荐人对福蓉科技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5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受托管理控股股东新能源及汽车
相关业务和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蓉科技”)拟受托管理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铝业”)、股东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控投资”)所涉及的新能源及汽车相关业务和股权(以下简称“托管标的”,即南平铝业特材事业部新能源及汽车相关业务和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50.10%的股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南平铝业、冶控投资发生的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万元。
●风险提示:
公司拟进入新能源及汽车业务领域,目前尚未形成与新能源及汽车业务相关的营业收入,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经营管理、技术研发等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公司新能源及汽车业务市场开拓不及预期的风险,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公司在新能源及汽车业务领域拓展的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拓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受托管理事项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和应用领域、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拟将公司铝制结构件材料的应用领域,在现有消费电子产品应用领域的基础上拓展至新能源及汽车业务,公司产品将新增新能源和汽车铝型材及新能源电池箱体等精深加工产品。
为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南平铝业及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冶金控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出具的让渡新业务或商业机会优先权的承诺,避免福蓉科技进入新能源及汽车业务领域可能带来的潜在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南平铝业、股东冶控投资拟将其新能源及汽车相关业务和股权委托给福蓉科技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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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托管安排是公司控股股东南平铝业和间接控股股东冶金控股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让渡新业务或商业机会优先权的重要举措。
公司控股股东南平铝业曾分别于2017年9月和2018年6月,就避免同业竞争事项出具相关承诺:“若福蓉科技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福蓉科技享有优先权,承诺人及其单独控制或与他人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若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出现与福蓉科技有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业务情况时,福蓉科技有权以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要求承诺人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福蓉科技进行经营”“若南平铝业及其单独控制或与他人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未来产生或出现与福蓉科技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相类似的业务或商业机会,南平铝业及其单独控制或与他人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在符合福蓉科技商业利益的前提下及时将该等业务或对应的资产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注入福蓉科技或者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福蓉科技”。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冶金控股曾于2017年9月就避免同业竞争事项出具相关承诺:“若福蓉科技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福蓉科技享有优先权,承诺人及其单独控制或与他人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若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出现与福蓉科技有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业务情况时,福蓉科技有权以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要求承诺人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福蓉科技进行经营”。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由于公司拟在现有消费电子产品应用领域的基础上拓展产品应用领域至新能源及汽车业务,为避免新增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继续履行已出具的让渡新业务或商业机会优先权的相关承诺,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拟将托管标的托管给公司。现阶段采取托管方式的原因如下:
1、南平铝业特材事业部部分新能源汽车客户存在产线认证要求,福蓉科技暂无新能源汽车相关产能,在短期内无法满足新能源汽车企业认证要求,为保障业务的持续及稳定,采取托管方式过渡。
2、2022年度,闽铝轻量化当年实现净亏损,为避免降低公司盈利能力,现阶段通过委托经营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有利于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交易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该事项涉及的议案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平铝业持有公司股份38,273.60万股、持股比例为56.48%,冶控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567.71万股、持股比例为11.1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南平铝业、冶控投资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南平铝业、冶控投资发生的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8143319Q
成立时间:2001年10月16日
注册资本:102,869.71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
注册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65号
法定代表人:周策
控股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铝锭、铝材及制品,通用设备的生产、加工、销售;装修装饰;对外贸易;模具设计、制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设备维修、制造、安装;住宿(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平铝业总资产861,075.67万元,净资产328,417.95万元。2022年度,南平铝业营业收入811,925.73万元,实现净利润23,840.44万元。
关联关系:南平铝业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MA2XN8YC2F
成立时间:2015年10月26日
注册资本:9,972.20万元
注册地址:平潭综合试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运营中心6号楼511室
法定代表人:朱美容
控股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受托对非证券类股权投资管理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冶控投资总资产509,961.90万元,净资产349,491.78万元。2022年度,冶控投资营业收入14,575.47万元,实现净利润-48,657.64万元。
关联关系:冶控投资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与南平铝业系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公司不存在为南平铝业、冶控投资提供担保或委托理财的情形,不存在南平铝业、冶控投资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其他情况。
三、托管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交易,托管标的为南平铝业特材事业部新能源及汽车相关业务和闽铝轻量化50.10%的股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二)南平铝业特材事业部新能源及汽车相关业务
特材事业部为南平铝业内部部门,特材事业部新能源及汽车相关业务主要产品包括新能源动力电池用型材、新能源汽车车身用型材、新能源汽车铝结构件、轻量化汽车所用型材。
(三)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4MA2XUX522P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16日
注册资本:24,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平市武夷高新技术园区宏达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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