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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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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2、截至本报告期末,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H股97,924,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1%,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3、截至本报告期末,中远海运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H股173,313,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67%,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中远海运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中远海运(青岛)有限公司、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均受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8月,公司对各类资产折旧年限梳理发现,通过对现有的装卸搬运设备、库场设施及港务设施严格按照资产使用要求进行定期保养和检修,并随着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应用,相关设备设施的技术标准更高,可使用寿命更长。结合公司实际并参考行业上市公司的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固定资产-装卸搬运设备”折旧年限由目前的10年调整为10-20年;将“固定资产-库场设施-罐体”折旧年限由目前的20年调整为20-25年;将“固定资产-港务设施-管线”折旧年限由目前的20年调整为20-30年。本次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公司2023年8月31日的固定资产净值为基础,经初步测算,2023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人民币772万元,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人民币3,089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数据为准。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苏建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武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娟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苏建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武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苏建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武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娟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3-041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吞吐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合营及联营公司合计完成货物吞吐量50,422万吨,同比增长5.7%;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234万标准箱,同比增长11.6%。上述吞吐量数据未计及本公司于相关子公司、合营及联营公司的持股比例。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上述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营运数据乃根据本公司内部统计资料初步编制,与本公司公布的年度实际数字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3-043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日照港油品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日照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50.00%股权、日照港融港口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烟台港股份有限公司67.56%股权、烟台港集团莱州港有限公司60.00%股权、山东联合能源管道输送有限公司53.88%股权、烟台港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4.91%股权、烟台港运营保障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以询价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A股股票(证券简称:青岛港,证券代码:601298)自2023年6月28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披露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临2023-014)。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23年7月1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5)等相关文件,公司A股股票于2023年7月3日开市起复牌。

2023年7月1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89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披露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0)。

公司就《问询函》中所涉及事项逐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对《问询函》中有关问题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回复,对《重组预案》作了相应修订,并于2023年7月27日披露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5)、《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2023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7)。

2023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6)。

2023年9月29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有序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3-039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2417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按照《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及时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参会方式出席4人,非独立董事朱涛因其他公务安排,已委托独立董事蒋敏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缺席董事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建光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为使资产折旧年限与资产使用寿命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同意公司自2023年9月1日起,将“固定资产-装卸搬运设备”折旧年限由目前的10年调整为10-20年;将“固定资产-库场设施-罐体”折旧年限由目前的20年调整为20-25年;将“固定资产-港务设施-管线”折旧年限由目前的20年调整为20-30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公司2023年8月31日的固定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2023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人民币772万元,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人民币3,089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数据为准)。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变更,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变更,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4-2026年度交易上限。

关联董事苏建光、李武成、张保华、王芙玲及薛宝龙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协议签署系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以及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双方互利共赢。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于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无重大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金融类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4-2026年度交易上限。

关联董事苏建光、李武成、张保华、王芙玲及薛宝龙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协议签署系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于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无重大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财务公司具备相应业务资质;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4-2026年度交易上限。

关联董事朱涛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协议签署系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以及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双方互利共赢。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于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无重大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相关关联方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分别与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签署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4-2026年度交易上限。

关联董事薛宝龙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协议签署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于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无重大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上午10:30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处理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 报备文件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3-040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2417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按照《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及时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其中,以通讯参会方式出席2人),缺席监事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谢春虎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有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为使资产折旧年限与资产使用寿命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同意公司自2023年9月1日起,将“固定资产-装卸搬运设备”折旧年限由目前的10年调整为10-20年;将“固定资产-库场设施-罐体”折旧年限由目前的20年调整为20-25年;将“固定资产-港务设施-管线”折旧年限由目前的20年调整为20-30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公司2023年8月31日的固定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2023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人民币772万元,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人民币3,089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数据为准)。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同意公司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4-2026年度交易上限。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金融类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同意公司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4-2026年度交易上限。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同意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4-2026年度交易上限。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相关关联方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同意公司分别与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签署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4-2026年度交易上限。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2)。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 报备文件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3-042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金融类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需提交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金融类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相关关联方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上合称“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港口集团”)、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QQCTU”)、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董矿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及该等协议项下的2024-2026年度关联交易上限。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关联董事苏建光、李武成、张保华、王芙玲、薛宝龙对《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金融类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4人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关联董事朱涛对《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8人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关联董事薛宝龙对《关于与相关关联方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8人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协议签署系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以及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双方互利共赢。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于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无重大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金融类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协议签署系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于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无重大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财务公司具备相应业务资质;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协议签署系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以及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双方互利共赢。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于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无重大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与相关关联方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协议签署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于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无重大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相关关联方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述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该等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金融类关联交易的议案》所述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财务公司具备相应业务资质;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对于《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金融类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相关关联方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金融类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与山东港口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董事会及2022年12月23日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与山东港口集团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2023年度交易上限,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与中远海运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董事会及2022年12月23日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与中远海运集团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2023年度交易上限,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3、与QQCTU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董事会上,审议通过了与QQCTU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2023年度交易上限,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4、与董矿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董事会上,审议通过了与董矿公司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2023年度交易上限,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公司与山东港口集团及其子公司、中远海运集团及其子公司、董矿公司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主要原因是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调整了相关业务经营计划,部分业务未按计划开展。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上限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预计上限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亿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向山东港口集团及其子公司、中远海运集团及其子公司购买产品和服务的年度上限,较前次上限有所降低,其主要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其他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年度上限较前次上限持平或小幅提高,其主要原因为预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合作较为平稳,交易规模稳中有增。本集团向山东港口集团及其子公司获取的存款服务上限较前次持平;信贷服务上限较前次下降,其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根据历史发生额及资金状况,预计向关联方贷款规模将下降。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人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港口集团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亿元

法定代表人:霍高原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

经营范围:“港口运营管理,港口产业投资,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港口和航运配套服务,海岸线及港区土地资源收储和开发利用,远洋和沿海航运,货物运输,仓储物流,大宗商品交易,股权和基金投资、管理、运营;船舶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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