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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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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为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违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5.78%,主要系去年品牌推广投入节奏受宏观因素影响,在第三季度相对集中,而今年投入节奏相对均衡,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在季度之间正常波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为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违莉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为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违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为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违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0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7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3日

至2023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中药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34)、江中药业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35)、江中药业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3-036)、江中药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039)及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第2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4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三) 登记时间:2023年11月9日、11月10日9:00-11:30,13:30-17:00;

(四) 登记方式:到公司投资证券部、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

(五) 登记地点:公司投资证券部。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登记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江中药业投资证券部

邮编:330096

联系人:游女士

电话:0791-88169323

传真:0791-88164004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江中药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拟订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若以2023年第三季度末公司总股本629,444,958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6元(含税),共计派发37,766.70万元,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64.0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3-036)。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辞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8,000股。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分别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计算,公司应支付的回购价款合计404,782.40元,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2023-037)。

四、关于湾里制造基地6段液体线改造为固体制剂生产线及产能整体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升级优化公司湾里制造基地产能结构,提高乳酸菌素片等片剂产品产能,并保留综合固体制剂大楼可继续持有液体生产资质,现决定启动湾里制造基地6段液体线改造为固体制剂生产线及片剂产能整体规划项目。

项目预计总投资6200万元,项目分两期进行,第一期投资4520万元,建设周期不超过16个月;第二期投资1680万元,建设周期视产能情况按需启动;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上述拟改造的生产线为独立生产线,改造期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投资额度内依法依规办理该项目。

六、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匹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公司因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变动,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039)。

七、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完善独立董事聘任及管理要求,明确独立董事职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制度》。

八、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九、 关于修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下转23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