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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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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62.36%,主要原因是本期经营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2.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62.15%,主要原因是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江夏现代工业园二期的议案》,为满足湖北省内中百仓储所有大件货物(粮油等)的整件仓储及转运,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巩固行业地位,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武汉中百现代食品加工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拟投资约3.2亿元在武汉江夏现代工业园所在地块上续建工业园二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江夏现代工业园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2.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因经营需要离职或工作岗位调整导致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6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0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3.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0,000股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8,102.15万元变更为人民币68,062.15万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81,021,500股变更为680,621,500股,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做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汪梅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立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汪梅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立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汪梅方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9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参会董事10名,实际参会董事10名。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0)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二、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抓实依法合规管理工作,公司拟对总部机构设置及职责进行优化调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附后。

三、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正案》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四、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1)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1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3年11月14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15一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7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3年1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630号三楼319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二)议案披露情况

第2项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第1项议案详见2023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以上所有议案公司都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8日(9:00一12:00,14:00一17:00)。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非本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630号三楼证券事务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630号三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430024

电子邮箱:ZBJTZQB@WHZB.COM

电话及传真号码:027-82832006

(四)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59”,投票简称为“中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