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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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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6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子燕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瑞泰新材: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捐赠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季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8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或“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决定以自有资金参与2023年“爱满港城”慈善募捐活动,募捐金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捐赠事项概述

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中华民族向上向善的传统美德,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营造“人人可慈善、人人皆慈善”的浓厚氛围,将慈善事业惠及更多困难群体,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张家港市市委、市政府在全市组织开展2023年“爱满港城”慈善募捐活动。活动自2023年7月启动,至11月底结束,全市募集的善款集中汇缴至张家港市慈善总会账户。为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捐赠人民币1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捐赠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对外捐赠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捐赠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 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对外捐赠事项的实施。

二、捐赠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称:张家港市慈善总会

社会组织类型:社会团体

住所:杨舍镇阳光锦程花园35幢M101

登记管理机关:张家港市民政局

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人道主义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宣传慈善文化,传播慈善理念,筹募慈善资金,帮助困难群体,促进社会和谐文明。

业务范围:接受社会各界捐赠,举办和资助各项社会公益事业。

三、本次捐赠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是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支持慈善事业的重要体现,符合公司的经营宗旨和价值观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本次捐赠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预计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捐赠事项旨在为全市慈善事业提供支持,符合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捐赠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捐赠人民币1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1、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捐赠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