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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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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回购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1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5.33元/股,最低价为27.57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577,891.78元(不含交易费用)。

2、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数511,840股,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数3,649,548股,其中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仍处于锁定期。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剑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强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剑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剑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强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3-097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六号一一定期报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编制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公司项目投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光伏材料业务发展的需要,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未来盈利能力,同意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进行以下项目的投资:

1、临安总部年产3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技改项目

由股份公司负责实施年产3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约60,836万元,建设周期为36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泰国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斯特材料科学(泰国)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泰国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5,900万美元(含项目达产后所需运营资金),建设周期为36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越南年产3000万平方米背板项目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越南先进膜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越南年产3000万平方米背板项目,项目总投资约2,770万美元(含项目达产后所需运营资金),建设周期为24个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开展项目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3-098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楚峰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真实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公司项目投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光伏材料业务发展的需要,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未来盈利能力,同意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进行以下项目的投资:

1、临安总部年产3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技改项目

由股份公司负责实施年产3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约60,836万元,建设周期为36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泰国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斯特材料科学(泰国)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泰国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5,900万美元(含项目达产后所需运营资金),建设周期为36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越南年产3000万平方米背板项目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越南先进膜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越南年产3000万平方米背板项目,项目总投资约2,770万美元(含项目达产后所需运营资金),建设周期为24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开展项目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3-099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项目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和金额:

1、临安总部年产3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技改项目,总投资约60,836万元;

2、泰国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总投资约15,900万美元(含项目达产后所需运营资金);

3、越南年产3000万平方米背板项目,总投资约2,770万美元(含项目达产后所需运营资金)。

●特别风险提示:

运营风险:泰国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和越南年产3000万平方米背板项目属于境外投资项目,境外当地的法律法规、商业和文化环境等与中国存在差异,未来可能存在一定的人才、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风险,后续实际运营过程中也可能面临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等风险。

审批风险:目前项目尚处于准备阶段,尚需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备案及审批手续,审批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财务风险:本次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为满足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光伏材料业务在国内及海外市场发展的需要,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未来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决定通过自筹资金开展“临安总部年产3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技改项目”、“泰国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越南年产3000万平方米背板项目”的投资。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项目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上述项目总投资额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项目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投资的基本情况

1、临安总部年产3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技改项目

项目总投资约60,83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48,836万元,配套流动资金12,000万元,本技改项目通过对原有产线的更新换代和技术改造,以及增加配套厂房及设施等方式提高生产效率和完善产品类型,更好的满足当前市场的需求。该项目由本公司负责实施,建设周期为36个月,目前项目处于前期准备阶段,预计于2026年12月前达产。

2、泰国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

项目总投资约15,900万美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5,900万美元,项目达产后所需运营资金约10,000万美元,建成后形成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的生产能力。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斯特材料科学(泰国)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建设周期为36个月,目前项目处于前期准备阶段,预计于2026年12月前达产。

3、越南年产3000万平方米背板项目

项目总投资约2,770万美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1,500万美元,项目达产后所需运营资金约1,270万美元,建成后形成年产3000万平方米背板的生产能力。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越南先进膜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建设周期为24个月,目前项目处于前期准备阶段,预计于2025年12月前达产。

以上项目生产光伏封装材料系列产品,近些年,随着光伏产业链中的电池片及组件技术的发展,公司针对高效TOPCon电池、HJT电池、SMBB组件、IBC组件、钙钛矿电池等新技术推出了多系列的封装材料组合解决方案。随着全球推进“碳达峰”和“碳中和”,光伏发电未来必将在以新能源为主导的新型电力系统中占比大幅提升,同时随着东南亚组件产能不断扩张,公司作为全球光伏封装领域的领先企业,需要加快扩展技术领先的优质产能,为更大规模的组件制造时代储备产能,开展全球化经营的布局,从而进一步扩大公司光伏封装材料的规模优势。

三、项目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全球光伏封装材料领域的龙头企业,上述项目的成功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有利于满足公司国内及海外市场发展的需要,扩大规模优势,开展全球化经营的布局,顺应光伏行业的发展趋势。同时,项目的成功实施将确保公司的光伏封装材料具有技术、规模、市场的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全球光伏封装材料领域的领先地位。

四、项目投资的风险分析

运营风险:泰国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和越南年产3000万平方米背板项目属于境外投资项目,境外当地的法律法规、商业和文化环境等与中国存在差异,未来可能存在一定的人才、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风险,后续实际运营过程中也可能面临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等风险。

审批风险:目前项目尚处于准备阶段,尚需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备案及审批手续,审批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财务风险:本次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认真筹备,严格按照审批部门的有关要求履行申报程序。未来公司将聘任熟悉当地法律法规、商业和文化环境的管理人员,组建高素质的管理团队,采取适当的策略和管理措施加强对境外公司的风险管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仔细测算并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规模和进度,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严格控制项目成本。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