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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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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 关 村 公告编号:2023-1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冻结数量包含司法冻结12,500,000股、司法再冻结98,456,118股、轮候冻结120,371,563股。注2: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冻结数量包含司法冻结807,055股、司法再冻结32,459,833股、轮候冻结1,823,819,072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重大事项

1、关于药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2022版)的事宜;

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23〕5号】,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所属药品入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医保目录2022年版》),公司共31个产品入选《医保目录2022年版》,其中:核心产品富马酸比索洛尔片、战略品种盐酸贝尼地平片和潜力品种盐酸羟考酮片、盐酸纳洛酮注射液等原进入2021年版国家医保目录的产品均继续入选。相较公司入选《医保目录2021年版》中的药品相关内容,主要调整情形如下:

①北京华素新上市产品盐酸羟考酮注射液首次纳入《医保目录2022年版》。

②多多药业入选产品中有1个产品调整医保支付范围。血塞通注射液:2021版医保目录中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中风偏瘫或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的患者;2022版医保目录中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③山东华素入选产品无变化。

【详见2023年2月2日,《关于药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2022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警示函、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事宜;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美控股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国美控股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于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3日期间被中信证券强制平仓,被动减持数量为15,62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7%,被动减持总金额102,941,243.99元,减持获得资金全部用于归还国美控股在中信证券的融资。

国美控股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101号),获悉:因融资融券业务违约,持有的中关村股份于2023年2月1日至2月3日期间被中信证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强制平仓,减持数量为1,562.10万股。其中1,022.34万股来源于非公开发行认购,占中关村总股本的1.36%。未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深交所对其作出通报批评的处分,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详见2023年2月4日,《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2023年6月21日,《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3、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及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影响的事宜;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美控股一致行动人国美电器出具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国美电器系香港上市公司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零售)(HK.00493)的全资附属公司,根据国美零售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称,国美零售已无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黄光裕先生通过国美控股及国美电器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为35.1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基于上述告知函所述,国美零售已无控股股东,黄光裕先生对国美电器不再构成间接控制关系,黄光裕先生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减少了7.37%【详见2023年2月4日,《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国美控股与国美电器仍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黄光裕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详见2023年2月11日,《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公司股权结构较为集中,除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外,其他股东持股较为分散,且其他股东与国美控股之间持股比例差距较大。公司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除3名独立董事外,其余6名均由控股股东推举。国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国美电器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详见2023年3月14日,《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4、关于投资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的事宜;

2023年3月14日,公司与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羊亭镇人民政府)在北京市签订《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扩建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根据公司战略布局,为进一步扩大生产产能和仓储容量,丰富公司产品线,公司预计投资约2.6亿元人民币,计划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新建固体制剂车间、原料药车间、仓库等建筑及配套设施。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公司将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项目相关用地,以保障前述投资项目的用地需求。经与羊亭镇人民政府协商,羊亭镇人民政府同意对公司将在羊亭镇投资建设的项目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为明确规划建设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双方一致同意签署《合作协议》。

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授权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关村)参与竞拍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挂牌出让的威自然资工挂(环)字〔2023〕3-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授权竞拍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635.75万元(含本数),用于满足“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的用地需求。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的议案》。

2023年8月,山东中关村收到《威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山东中关村参与了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并竞拍取得位于羊亭镇信河路南、丽山路西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见2023年3月15日,《关于与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人民政府签订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扩建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2023年4月12日,《关于投资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2023年4月28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2023年8月4日,《关于山东中关村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5、关于四环医药收购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北京普润德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事宜;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四环医药收购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北京普润德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收购沃达康100%股权和普润德方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沃达康和普润德方将成为四环医药的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中同华评报字(2023)第040459、040460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2年9月30日为基准日,沃达康100%股权评估值为2,470万元,普润德方100%股权评估值为380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以评估价值为基础,分别以2,450万元和350万元作为股权转让价格,本次交易金额共计2,800万元【详见2023年3月29日,《关于四环医药收购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北京普润德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6、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和轮候冻结的事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

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现持有公司186,113,207股流通股,持股比例为24.71%;国美电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现持有公司50,807,055股流通股,持股比例为6.75%。国美控股、国美电器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法院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及累计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情况

①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情况

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情况

③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情况

④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被司法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注:被标记股份数量包含在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内。

截至2023年9月30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被轮候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详见2023年1月13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2023年1月20日,《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2023年2月3日,《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年2月4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2023年2月16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2023年2月25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2023年3月1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2023年3月4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2023年3月7日,《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2023年3月21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2023年4月1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2023年4月8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2023年4月14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2023年5月11日,《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2023年5月19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2023年7月1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2023年7月21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2023年7月21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解除司法冻结暨被动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2023年8月30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2023年9月22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2023年9月28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7、关于变更股改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事宜。

公司于2007年1月9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目前,国都证券担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持续督导机构。国都证券原委派毛欣女士担任保荐代表人。毛欣女士因工作变动将不再继续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都证券现委派廖海华先生接替毛欣女士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不影响国都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为廖海华先生,持续督导期至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非流通股股东所做承诺履行完毕为止【详见2023年5月20日,《关于变更股改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二)子公司重要事项

1、关于北京华素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公司北京华素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发明专利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详见2023年9月15日,《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

2、关于华素生物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公司华素生物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发明专利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详见2023年2月24日,《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2023年9月1日,《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3、关于山东华素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公司山东华素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发明专利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详见2023年3月30日,《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2023年4月4日,《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2023年4月22日,《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2023年8月24日,《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2023年8月31日,《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2023年9年22日,《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

4、关于多多药业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公司多多药业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发明专利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详见2023年5月10日,《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详见2023年7月13日,《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5、关于多多药业氨酚曲马多片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公司多多药业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3B01830),获悉,多多药业生产的“氨酚曲马多片”(规格:每片含盐酸曲马多37.5mg和对乙酰氨基酚325mg)通过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升该药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为公司后续产品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详见2023年4月26日,《关于下属公司多多药业氨酚曲马多片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6、关于山东华素格列吡嗪分散片一致性评价申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公司山东华素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受理通知书》,格列吡嗪分散片(注册商标:元坦?)一致性评价申请获得受理,具体如下:

①药品名称:格列吡嗪分散片;②剂型:片剂;③制剂规格:5mg;④注册分类:化学药品;⑤申请人: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⑥受理号:CYHB2350518。

格列吡嗪分散片被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受理,标志着该品种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入了审评阶段,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如顺利通过一致性评价将增加其市场竞争力【详见2023年7月7日,《关于下属公司山东华素格列吡嗪分散片一致性评价申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7、关于公司下属“泰和中医院”获评二级医院的事宜。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素堂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中医院)收到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科批准的《医疗机构申请执业注册许可书》,泰和中医院机构类别由一级变更为二级,并收到由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①主要信息机构名称: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②法定代表人:苏庆宇;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园六区沿街商场1层1015-1、1015-2、2层2012-1、2012-2、2012-4;④主要负责人:张锁庆;⑤诊疗科目:内科/外科/口腔科/皮肤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耳鼻咽喉科专业;针灸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⑥登记号:007179110108914019;⑦有效期限:自2020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31日;⑧发证日期:2023年7月24日。

泰和中医院获评“二级医院”有助于提升其知名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公司康养业务战略布局,对公司的整体经营发展也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将加强推进医养结合的业务模式,着力提升医院服务质量,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详见2023年7月27日,《关于公司下属“泰和中医院”获评二级医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许钟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学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许钟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学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120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1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2023年11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公告:《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6、119)。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3日、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董事会秘书处。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参照附件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

5、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

(二)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10)5776 8018;传真:(010)5776 8100;

2、联系邮箱:investor@centek.com.cn;

3、联系人:相皓冉、胡秀梅;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1”,投票简称为“中科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无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本会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

如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是□ 否□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日 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公告 共 1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119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

机构及其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大华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考虑,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进行了事前沟通,大华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均无异议,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9年1月成立,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6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25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100,960.44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8,394.4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1,145.89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6

主要行业: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1,134.50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1.7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兴财光华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6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峰先生,2000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月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凡长涛先生,2015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7月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新英女士,2017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0月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及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综合考虑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拟投入的工作时间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本期审计费用85万元(含内控审计费2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公司对大华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大华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考虑,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进行了事前沟通,大华无异议。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中兴财光华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兴财光华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117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度

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3年10月26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18)。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116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

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3年10月26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18)。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考虑,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费用为85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聘期1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一)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9日。

(五)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