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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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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29版)

(2)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与管理,并建立投资台账,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上述购买理财产品将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相关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的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至不超过20,000万元(含),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5289 证券简称:罗曼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

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

主要修订条款如下: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涉及以上所述条款内容的,根据《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内容同步调整。

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本次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完善。相关治理制度具体修订的相关情况如下:

上述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已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5289 证券简称:罗曼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3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5日 15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198号山金金融广场B座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5日

至2023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审议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3年11月 15日下午2:00-3:00。

(二) 登记地点: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

1、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11月15日14:30,信函、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锋、杜洁旻

联系电话:021-65031217-222

电子邮箱:IRmanager@luoman.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198号山金金融广场B座

(二)现场参会人员食宿、交通、通讯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