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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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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4 债券代码:127045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公告编号:2023-1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是减免的税费。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812.76%,主要系本期金融衍生品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81.82%,主要系银行承兑票据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减少55.89%,主要系本期预付供应商款项减少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减少55.61%,主要系保证金减少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118.72%,主要系支付保险费、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待抵扣税金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减少53.29%,主要系部分工程完工所致。

7、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55.44%,主要系融资规模增大所致。

8、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31.18%,主要系票据结算规模减少所致。

9、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57.78%,主要系个人所得税减少所致。

10、库存股期末较期初增加35.24%,主要系本期回购普通股所致。

利润表项目:

1、研发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48.41%,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2、投资收益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18.24%,主要系本期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3、汇兑收益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84.74%,主要系本期外币借款汇率变动所致。

4、营业外支出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89.50%,主要系本期对外捐赠支出和非流动资产毁损增加所致。

5、所得税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80.62%,主要系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了后续回购进展情况。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区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5月24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187.01万股,占公司本报告期末总股本的0.77%。

注2:同注1。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财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牧原集团拟共同投资设立财务公司。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由牧原集团和公司作为发起人以现金形式出资,其中公司出资4.5亿元。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事项仍在筹建申请中。

(2)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1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在瑞士证券交易所发行GDR,本次发行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不超过2.5亿股,包括因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而发行的证券(如有),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普通股总股本的4.37%。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议案》,自本次GDR发行相关事项公告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本事项的各项工作。鉴于内外部环境等客观因素发生变化,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经过深入探讨和谨慎分析后,决定终止本次发行GDR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需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秦英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治年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曈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秦英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治年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曈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秦英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治年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曈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8日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李宏伟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其所任职单位的组织要求,并考虑到个人工作精力分配等原因,李宏伟先生现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将不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宏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鉴于李宏伟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宏伟先生的辞任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李宏伟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公司将依据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李宏伟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8日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牧原转债”转股

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3年10月27日收盘,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已触发“牧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牧原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同时未来十二个月内(即2023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27日)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10月28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牧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42号)的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9,5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55,000万元,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955,000万元可转债于2021年9月1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牧原转债”,债券代码“127045”。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规定和《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8月20日,T+4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2月21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8月15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47.91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向5,577名激励对象授予59,685,191股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总股本由5,262,387,699股变更为5,322,072,890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牧原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47.7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3月25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披露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4802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牧原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47.4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9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日披露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牧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0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112,584股,发行价格为39.97元/股,本次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12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牧原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47.2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2月23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披露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牧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84)。

2023年4月14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31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510,661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因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牧原转债” 的转股价格调整为47.2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4月18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披露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牧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2023年6月3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597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4,430,118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因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牧原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47.2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4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披露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牧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1,870,091.00股后的5,423,479,28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38178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7325231元/股计算。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牧原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46.5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3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6日披露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牧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本次不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本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3年10月9日起算,截至2023年10月27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已触发“牧原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牧原转债”距离存续届满期尚远,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牧原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十二个月(2023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27日)内,如再次触发“牧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10月28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牧原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牧原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8日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公司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牧原股份”)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公司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以上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建设,公司及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1、牧原股份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单位:万元

2、公司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增资

单位:万元

(三)公司此次向上述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方式

公司或子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

(二)基本信息及经营情况

1、基本信息

2、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备注:1、以上2023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因四舍五入,以上数据可能存在尾差。

(三)本次增资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增资后,前述全资子公司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公司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本次增资完成后,上述子公司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8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

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境外发行GDR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1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在瑞士证券交易所发行GDR,本次发行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不超过2.5亿股,包括因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而发行的证券(如有),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普通股总股本的4.37%。

截至目前,本次境外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项已获得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SIX Exchange Regulation AG)的附条件批准。

二、终止境外发行GDR事项

自本次GDR发行相关事项公告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本事项的各项工作。鉴于内外部环境等客观因素发生变化,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经过深入探讨和谨慎分析后,决定终止本次发行GDR事项。

三、终止境外发行GDR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议案》。

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授权期限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八个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鉴于当前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了诸多变化,公司拟终止本次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我们认为该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内外部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该事项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是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和持续发展。董事会就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的事项。

四、终止境外发行GDR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有序,本次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是在充分权衡各种因素之后的审慎决策。本次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6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党林先生主持(召集人已在会议上就通知时限作出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议案》。

鉴于当前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了诸多变化,公司拟终止本次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我们认为该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内外部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该事项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的事项。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5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10月26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召集人已在会议上就通知时限作出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英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公司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公司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牧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秦英林、钱瑛、曹治年因持有“牧原转债”回避表决。

鉴于“牧原转债”距离存续届满期尚远,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牧原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十二个月(2023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27日)内,如再次触发“牧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10月28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牧原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牧原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牧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