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孟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一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一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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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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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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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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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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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孟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一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一杰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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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孟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一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一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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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孟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一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一杰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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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3-040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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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3-039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6日以送达、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162号三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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