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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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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0月09日出具的《关于核准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2号),公司于2023年02月向12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4,137,800股,新增股份上市日期为2023年02月21日。前述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已于2023年08月21日解除限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8月1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2、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2023年08月28日、2023年09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将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重庆黛荣传动机械有限公司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5,295.8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8月2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朱俊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牛学喜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林权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朱俊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牛学喜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林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0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未达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同意对归属于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的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计25.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和条件,同意对前述5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22.00万股进行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56,263,090股(扣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回购注销的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后)变更为655,793,090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56,263,090元变更为人民币655,793,09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1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包括子公司,下同)存在境外业务,受国际政治关系及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国际外汇市场较为波动,汇率和利率起伏不定,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操作。

2、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经营使用的主要外币币种;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3、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规模、业务期限及授权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6,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余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为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信用良好且已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公司制定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将受到国际及国内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汇率和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在外汇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信息而造成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对手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但仍存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预测风险:公司通常根据销售或采购订单进行收付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决策该业务的具体实施和履约。

2、公司制定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配备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负责公司的汇率风险管理、市场分析、产品研究和公司整体管理政策建议等具体工作。

3、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为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5、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7、公司内部审计部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审查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公司财务中心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8、公司证券法务部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负责审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议程序

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6,000万美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制定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9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科技”)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有关规定,同意对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计25.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意对5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22.00万股进行回购并注销。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以定向发行的方式授予限制性股票805.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45.00万股,授予人数为76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60.00万股,授予价格为3.4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09日,公司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109)。

3、2021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时,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116)。

4、2021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向符合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45.00万股,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8日,授予价格为3.4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关于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实施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公司独立董事为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出具相关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7、2022年01月0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人数为76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45.00万股,授予前述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01月12日。

8、2022年0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向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60.00万股,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06月24日,授予价格为3.46元/股。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9、2022年07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人数为5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00万股,授予前述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07月15日。

10、2022年0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于2022年09月16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3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对3名激励对象现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8.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及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05.00万股调整为787.00万股,授予对象由81名调整为78名。

11、2023年0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中,所属公司触控显示事业部的6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281.50万股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前述281.50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因公司及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归属于蓝黛科技(母公司)和动力传动事业部的1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82.00万股不得解除限售,同意对前述82.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3年05月09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05 月 11 日。2023年05月18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06月0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前述82.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前述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相应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为423.50万股。

12、2023年09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郭英博先生拟担任公司监事,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10.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目前,前述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

13、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同意对归属于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的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计25.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和条件,同意对前述5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22.00万股进行回购并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根据《激励计划(修订稿)》“第九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以及《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在2022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公司分年度对公司、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公司触控显示事业部的业绩指标分别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各事业部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鉴于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及各事业部2022年度业绩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04月27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故归属于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的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计25.00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2)根据《激励计划(修订稿)》“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和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计22.00万股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3)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47.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总数413.50万股(扣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回购注销的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后)的11.3664%,占公司总股本656,263,090股(扣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回购注销的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后)的0.0716%。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减少47.00万股,公司总股本将由656,263,090股变更为655,793,090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656,263,090元变更为655,793,090元,公司据此将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回购价格和定价依据

(1)根据《激励计划(修订稿)》“第九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以及《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前述归属于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的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25.00万股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款共计人民币88.97万元。

(2)根据《激励计划(修订稿)》“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前述5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2.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2名主动辞职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50万股将以授予价格3.46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款共计人民币46.71万元;另3名被动离职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50万股限制性股票将以授予价格3.46元/股,加上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款为人民币30.63万元。

因此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款总计为人民币166.32万元。

(3)根据《激励计划(修订稿)》“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之“三、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根据“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的其他权利义务”之“二、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和2022年度权益分派,并分别于2022年05月13日、2023年06月15日实施完成。

本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目前由公司代为收取,故公司对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现金红利将不再派发,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3、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56,263,090股(扣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回购注销的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后)变更为655,793,090股。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对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相应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修订稿)》《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相关意见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相应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修订稿)》《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审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修订稿)》《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等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归属于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的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2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5名激励对象离职,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相应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发表意见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现阶段必备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和定价依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及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3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

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朱俊翰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近日,公司完成了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的变更事项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朱堂福先生变更为朱俊翰先生,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2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定于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临时股东大会,为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09:15一09:25,0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09:15一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09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公司办公楼506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1已经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及提案公告内容请详见2023年10月30日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等。

(三)其他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提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等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凭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等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手续(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以上投票授权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地点: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信函邮寄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402760;

电话:023-41410188;

传真:023-41441126;

邮箱地址:landai@cqld.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3-41410188

传真:023-41441126

邮箱地址:landai@cqld.com

联系人:牟岚、张英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765

(二)投票简称:蓝黛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一09:25、0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0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提案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单位(本人)已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上述提案请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未填、错填、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以及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7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公司办公楼5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英博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等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归属于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的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2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5名激励对象离职,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相应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6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公司办公楼50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董事3名,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6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俊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88)于2023年10月30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鉴于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同意对归属于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的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计25.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和条件,同意对前述5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22.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于2023年10月30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25.00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和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56,263,090股(扣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回购注销的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后)变更为655,793,090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56,263,090元变更为人民币655,793,090元,公司拟据此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及《公司章程》于2023年10月30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包括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6,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于2023年10月3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50在公司办公楼506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92)于2023年10月3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详见2023年10月30日登臷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4、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