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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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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8版)

2、2021年9月14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15日披露了《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年9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2021年10月15日和2021年10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分别办理完成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332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1,608万份股票期权、向220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1,640万股限制性股票。

5、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同意206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数量6,117,360股,286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5,491,720份;本次回购注销或注销完成后,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400,000股调整为15,332,400,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6,080,000份调整为13,753,300份;同时,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9.14元/股调整为8.9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相关股份于2022年10月24日起可上市流通;公司办理了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相关手续,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本次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起至2023年10月14日期间的交易日。

7、2023年5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7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029,200股予以回购注销(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07,520股;另有15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辞退,拟回购注销其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1,680股);对287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686,810份予以注销(因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4,130,790份;另有30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离职、辞退、自愿放弃行权,拟注销其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56,020份)。行权价格由8.99元/股调整为8.8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5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66,006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和数量

《草案》第五章第二(四)条第5款约定,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时间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该款同时约定:“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一期激励对象共286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2022年10月15日起至2023年10月14日)可行权共5,491,720份股票期权。

截至上述行权期限届满之日,尚有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66,006份股票期权未行权,根据《管理办法》和《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5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66,006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心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注销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5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66,006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注销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5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66,006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及信息披露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本次注销尚需依据《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50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修订《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治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作出相应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前述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具体如下: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累积投票实施细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治理制度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15:3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6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95DsKfzFIs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15:30-16:3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15:3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总经理胡祖敏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魏洪海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汪澜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唐晓琳女士,董事、董事会秘书贺依朦女士,独立董事汤胜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15:30-16:3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95DsKfzFIs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 6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755-26859219

邮箱:investor@twsz.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46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清单已于2023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且不存在受托出席及代理投票的情形。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大维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投票表决,发表的意见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黄纯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补选独立董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8)。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8)。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9)。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5.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5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6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7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8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9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10 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11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12 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13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5.1一议案5.6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0),以及相关制度文件。

6、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截至2023年10月14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已行权5,425,714份股票期权,还有5名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未完成对第一个行权期共计66,006份对应股票期权份额的行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5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66,006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1)。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52)。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47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清单已于2023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武建楠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所审议事项。

与会监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与会监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注销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5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66,006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与会监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1)。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48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

调整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情况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丁涛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六年任期届满,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已就相关信息予以披露,详情见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一044)。

因丁涛先生离任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补选一名独立董事。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提名黄纯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补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黄纯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补选独立董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黄纯安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黄纯安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整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因公司独立董事丁涛先生连续六年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任期届满,即将离任,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转,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对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调整前:

1、审计委员会:汤胜(主任委员)、胡祖敏、丁涛

2、提名委员会:江勇(主任委员)、汪大维、唐佛南、汤胜、丁涛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丁涛(主任委员)、龙晓晶、江勇

调整后:

1、审计委员会:汤胜(主任委员)、唐佛南、黄纯安

2、提名委员会:江勇(主任委员)、汪大维、唐佛南、汤胜、高立明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高立明(主任委员)、龙晓晶、江勇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其余第四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以上委员任期均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均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纯安:男,1983年8月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和长沙分所负责人。2008年至今,先后在多家知名的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成功为数十家企业的股权融资、境内外IPO上市提供法律服务。在企业境内外上市、兼并收购、私募股权投融资、公司治理、投资争议解决等专业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黄纯安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49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首席合伙人:邹泉水

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10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0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1人。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8.6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7.2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37亿元。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5家,主要行业包含制造业26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家、批发和零售业5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家,其余行业9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6975万元。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金2,477.31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4,014.56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2020年12月28日,亚太事务所因审计的某客户债券违约被其投资人起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赔付本金1,571万元及其利息,亚太事务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12月30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2022年8月5日与投资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3、诚信记录

亚太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0人、受到行政处罚人员18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人员50人和自律监管措施人员8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王季民,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4起从事审计业务,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并购重组审计。证券业务从业年限22年,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0年度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影视业、建筑装饰业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廖坤,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业务12年,先后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任职,现场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企业IPO申报。2019年加入亚太事务所。证券业务从业年限6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0年度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装饰业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万军先生,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12年8月16日至2014年8月26日任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0158)独立董事。2013年7月8日至2014年7月30日任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2108)独立董事。2011年5月19日至2014年6月6日任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0958)独立董事。现任亚太事务所合伙人。2022年度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5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装饰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2、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本项目成员受到的处罚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上述相关人员从业经历丰富,均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鉴证及其他专项报告费用30万元,合计费用 130万元,预计2023年审计费用将不高于上年同期审计费用。公司管理层将按照股东大会授权,根据2023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并参照市场行情与亚太事务所协商确定具体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亚太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该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因此,我们提议继续聘任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