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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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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38 证券简称:紫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于英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蓬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吉飞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3年前三季度,面对AIGC技术的快速发展,公司持续聚焦产品和服务的领先性,深度构建“云一网一算一存一端”全栈业务布局,积极推动私域大模型、大模型使能平台、智算解决方案及模型专家咨询服务组成的AIGC解决方案落地应用,不断提升智算基础设施和私域大模型部署能力,为海量数据和模型算法提供智能平台支撑。同时,公司以“AI+场景化解决方案”深度拓展数字政府、智慧矿山、智慧金融、智慧水利、智慧教育等多个行业,持续赋能行业客户的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

2023年1一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2.15亿元,同比增长2.46%。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5.70亿元,同比增长2.32%;其中,国内运营商业务收入达到76.35亿元,同比增长20.94%,呈现良好增长态势;国际业务收入达到16.25亿元,同比增长13.72%,整体销售规模持续扩大;国际业务中H3C品牌产品及服务自主渠道收入达到4.05亿元,同比增长84.79%,实现快速增长。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3年1-9月,公司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银行理财收益,金额为20,195,949.20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紫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性质为境内非国有法人,目前尚在变更中。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2022年12月30日,H3C Holdings Limited和Izar Holding Co(统称“HPE实体”)向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国际”)发出了《关于行使卖出期权的通知》,HPE实体将向紫光国际出售其持有的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49%的股权。

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和《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紫光国际拟向HPE实体合计支付35亿美元购买新华三49%股权,预计本次交易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含本数),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5%,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上述收购新华三49%股权项目。

考虑到本次交易将在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后实施,结合公司自身货币资金情况和融资安排等因素,为顺利推进本次交易的实施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公司决定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工作,再推进本次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卖出期权行权股份购买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债权融资方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和会议议题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卖出期权行权股份购买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4日、2023年5月27日、2023年6月26日、2023年7月26日、2023年8月25日、2023年9月25日、2023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于英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蓬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吉飞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于英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蓬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吉飞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