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10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张晓强先生、首席执行官沈莉女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首席财务官艾耕云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琳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2年12月完成锦江联采70%股权的收购,2022年度同一控制企业合并锦江联采,于2023年6月完成WeHotel90%股权的收购,2023年上半年度同一控制企业合并WeHotel,故2022年第三季度重述后数据包含锦江联采和WeHotel财务数据。

汇率

注:汇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回顾

2023年1月以来,休闲游及商务差旅消费需求明显释放,境内酒店市场信心逐步恢复,境内酒店经营显著复苏。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经营环境下,在全球经济多种变量博弈的背景下,公司继续按照“市场化改革、国际化发展、系统化治理、数字化转型、人本化管理、加强党的建设”的工作方向,坚持稳中求进,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进变革整合,强化创新引领,做强做优主业,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努力实现运营中主要风险的提前预警和动态防控。同时,公司立足全球战略高度,在进一步优化整合的基础上,中国区积极推动赋能体系建设,加快实施数字化转型、精细化管理和信息化赋能,着力提升品牌、质量、效益,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有效会员总数达到19,691万人。

于2023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992,536万元,比上年末增长3.14%;负债总额为3,233,368万元,比上年末增长5.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84,822万元,比上年末下降0.12%。

于今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5,6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6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1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9.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2,8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8.0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168,2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5.90%。

于2023年1至9月份,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096,2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5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83.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0,2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2,14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436,4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3.39%。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同比发生变动及其主要因素如下:

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比上年同期增长,主要是公司旗下境内外有限服务型酒店运营情况较上年同期大幅回升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主要是公司旗下境内有限服务型酒店运营情况较上年同期大幅回升、无锡肯德基和苏州肯德基与特权经营权方签订的特许经营权期限延长导致期末公允价值上升,以及取得租赁补偿金等所致。

1、有限服务型酒店业务

1.1全球酒店业务发展概况

于2023年7至9月份,有限服务型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409,10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25%。其中中国大陆境内实现营业收入286,3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32%;中国大陆境外实现营业收入122,7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21%。中国大陆境内营业收入占全部酒店业务的比重为70.00%,中国大陆境外营业收入占全部酒店业务的比重为30.00%。

于2023年1至9月份,有限服务型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078,18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10%。其中中国大陆境内实现营业收入752,4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40%;中国大陆境外实现营业收入325,7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18%。中国大陆境内营业收入占全部酒店业务的比重为69.79%,中国大陆境外营业收入占全部酒店业务的比重为30.21%。

于2023年7至9月份,新开业酒店313家,开业退出酒店116家,净增开业酒店197家,其中直营酒店减少26家,加盟酒店增加223家。截至2023年9月30日,已经开业的酒店合计达到12,138家,已经开业的酒店客房总数达到1,152,332间。

截至2023年9月30日,已经开业的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已经签约的酒店规模合计达到16,284家,已经签约的酒店客房规模合计达到1,535,673间。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旗下签约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分布于中国境内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339个地级市及省直属管辖县市,以及中国大陆境外58个国家或地区。

1.2按地区分的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运营情况

中国大陆境内业务运营情况

于2023年7至9月份,公司于中国大陆境内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286,3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32%;合并营业收入中的前期服务费收入18,5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1.82%;持续加盟费收入105,8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18%。

下表列示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中国境内中端酒店和经济型酒店的RevPAR情况:

注:2023年第三季度中国境内中端酒店RevPAR为2019年同期的100.91%,中国境内经济型酒店RevPAR为2019年同期的102.75%,中国境内整体平均RevPAR为2019年同期的112.58%。

中国大陆境外业务运营情况

于2023年7至9月份,公司于中国大陆境外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43,040万欧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50%。

下表列示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中国境外中端酒店和经济型酒店的RevPAR情况:

注:2023年第三季度境外中端酒店RevPAR为2019年同期的121.64%,境外经济型酒店RevPAR为2019年同期的112.68%,境外整体平均RevPAR为2019年同期的114.46%。

2、食品及餐饮业务

于2023年7至9月份,食品及餐饮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6,5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5%。

于2023年1至9月份,食品及餐饮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8,0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97%。

(二)公司部分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2023年1至9月份)

单位:万元 币种(除特别注明外):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晓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艾耕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琳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晓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艾耕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晓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艾耕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琳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有限服务型酒店业务分部汇总客房运营报表

境内、境外开业的中端酒店和经济型酒店分品牌客房运营表(第三季度)

有限服务型酒店业务分部汇总客房运营报表 - 续

境内有限服务型酒店客房运营表(第三季度)

有限服务型酒店业务分部汇总客房运营报表 - 续

境内可比酒店RevPAR与2022年同期比较

有限服务型酒店业务分部汇总客房运营报表 - 续

境外有限服务型酒店客房运营表(第三季度)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3-044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黄浦区长乐路161号新锦江大酒店4楼白玉兰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6日

至2023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3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4日(周二),9:00-16: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内,地铁2号线、公交20路、44路、62路、825路可以抵达)

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

3、登记方式:

⑴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本人身份证;如委托登记,需持股东账户、委托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

⑵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4、异地股东可于2023年11月14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个人自有账户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6、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3、联系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19楼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200002,电话:021-63217132,传真:021-63217720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3-043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3-045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调整第十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国兴先生因年龄原因,拟不再担任监事、监事会主席,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单位的推荐,监事会提名管丽娟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公司监事会对王国兴先生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的工作业绩及勤勉尽责表示充分肯定,同时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杰出贡献表示深切的谢意和由衷的敬意。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简历

管丽娟,女,1978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复旦大学法律硕士,曾任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社会法规处处长,上海市司法局立法一处处长、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一级调研员,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监;现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