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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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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7版)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全新 公告编号:2023-065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 现就提名 李媛媛 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12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12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12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获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被提名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全新 公告编号:2023-062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定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8号理想时代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2实行累积投票制,应选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如以信函方式应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正式出席会议需向公司提交参会文件原件。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8号理想时代大厦6楼

邮政编码:518031

3、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8日上午9:30一12:00,下午13:30一17:00 。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3280053

联系邮箱:867904718@qq.com

联系人:陈伟彬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007。

2.投票简称:全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

示例: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样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同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企业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企业愿意对受托人行使的表决权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