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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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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9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决定为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因此,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3-051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黄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黄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职务。辞职后黄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黄健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所占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比例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要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黄健先生的辞职将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时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黄健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黄健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董事会对其所付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敬意和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黄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黄娟女士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其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具备担任独立董事所应具有的独立性,拥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黄娟女士的简历

黄娟:女,汉族,1976年生,管理学(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兼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教育部学位中心评审专家、成都市工业与信息化专家等。未持有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3-050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敏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以现场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本意见提出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因公司全体监事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3-049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明再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因公司全体董事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审议《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