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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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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承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承明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承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承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承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承明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3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青海汇鸿供应链有限公司、江苏汇鸿中天供应链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披露的担保金额共计1.70亿元,截至2023年10月30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总额为9.37亿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被担保人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为适应整体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下属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16.47亿元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1.89亿元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4.58亿元的担保。上述额度具体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

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各级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按照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范围内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近期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签署相关借款及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青海汇鸿供应链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的进出口代理通业务授信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二)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中天供应链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的综合授信1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青海汇鸿供应链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二)江苏汇鸿中天供应链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注:江苏汇鸿中天供应链有限公司为2023年2月新成立公司,因此无2022年相关审计数据。

经核实,上述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青海汇鸿供应链有限公司

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3.09.19-2024.07.10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合同项下应付的融资本息、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复利、逾期利息与罚息。

(二)被担保人:江苏汇鸿中天供应链有限公司

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担保金额:12,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3.09.06-2024.08.1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16.47亿元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1.89亿元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4.58亿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各级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按照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范围内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等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求,预计发生的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47亿元,具体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至2023年10月30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总额为9.3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11亿元的18.70%。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2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消除同业竞争承诺履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要求,现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汇资管”)消除同业竞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苏汇资管在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交易完成后,苏汇资管下属部分子公司与汇鸿集团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为消除同业竞争:1、对本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的资产或股权,在符合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及监管要求前提下,本公司将推动符合上述条件的股权或资产按照国资监管和商业惯例以公允价格注入上市公司。2、对于确实无法满足注入条件的,本公司将在吸收合并完成后三年内通过放弃控股权、转让全部股权、资产出售、注销等方式进行处置。”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苏汇资管自上述承诺到期后延长三年时间(2018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16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苏汇资管自上述承诺到期后延长两年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16日),并变更部分解决措施:

二、消除同业竞争承诺履行完毕情况

上述承诺履行进展如下:

(一)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注销,已完成;

(二)苏汇资管对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土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已放弃控股权,已完成;

(三)江苏汇鸿国际集团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长期未生产经营,并已完成所有员工分流安置。公司目前无资金、无资产、无业务、无人员,严重资不抵债,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不具备恢复生产经营的可能性。公司涉及的大额诉讼案件已获得生效的终审民事判决书,目前正向法院申请对相关担保人强制执行,视执行进展申请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注销。

(四)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期未生产经营,并已完成所有员工分流安置。公司目前无资金、无资产、无业务、无人员,严重资不抵债,不具备恢复生产经营的可能性。苏汇资管已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清算,破产清算程序完成后将进行公司注销。

(五)句容边城汇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期未生产经营,并已完成所有员工分流安置。公司目前无资金、无业务、无人员,严重资不抵债,不具备恢复生产经营的可能性。公司尚涉及土地资产与地方政府部门交涉赔偿事项,待事项完成后申请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注销。

鉴于苏汇资管部分子公司已注销、已放弃控股权,或已长期停业且不具备恢复生产经营的可能性,故苏汇资管同业竞争情形已消除,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苏汇资管消除同业竞争承诺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0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公司前期已将合规管理的相关内容纳入《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中。此次更名后,公司将同步调整《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中关于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的名称表述。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1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汇鸿大厦26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王林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并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