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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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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3-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发生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发生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期的事项

基于项目实际情况及不可控因素对项目的影响,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城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内容进行调整,即将原业绩承诺盈利预测期及补偿期顺延一年,累计盈利预测净利润金额和补偿方式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及2023年9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杨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启盟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永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杨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启盟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永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3-056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6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国林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8。

2.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全文详见2023年10月31日巨潮资讯网。原《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废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3-057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6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慧斌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3-059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下属公司苏州南山新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18亿元竞得上海市嘉定区嘉定工业区南门社区JDC1-0801、JDC1-0802单元44-08地块(地块公告号:20231020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取得成交确认书。

该地块位于上海市嘉定区,东至沪宜公路,南至基地边界,西至群裕路,北至沪宜公路;地块面积为34703.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普通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容积率2.3。

备查文件: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