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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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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郭梧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根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雁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郭梧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根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雁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10:30在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粤能大厦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梧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应出席9名,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3名,6名董事周德茂、柯国民、郭静君、郭璇风、白华、林峰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及相关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济参考报》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或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参加会议的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泽华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出席会议全体监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及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济参考报》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2024年1月1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2023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拟对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1-9月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3年1-9月末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470.8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2023年1-9月末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共163.22万元。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由于本公司产品为服装类产品,产品的销售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及时效性,产品的可售性及可售价格受款式、面料等事项的影响较大,公司按照服装行业特点使用库龄分析法进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公司2023年1-9月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共2,307.6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1-9月末计提减值准备共计2,470.85万元,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1-9月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3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1-9月,公司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307.63万元,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718.86万元,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42.36万元,拟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0.85万元,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470.85万元,转回或转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718.86万元,将减少2023年1-9月利润总额751.99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是公司财务部门的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一一业务办理》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该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的开展。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48.6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01,776,6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40,900,700.00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1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1]21000780108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按规定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9月30日,已使用募集资金55,205.49万元,余额9,841.11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投入以下5个项目,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优化经济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运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涉及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四)资金来源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或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定期披露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也将在定期报告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实施、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上述拟投资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产品,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使投资风险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

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或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2024年1月1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2024年1月1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