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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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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洪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智洪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张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洪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智洪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洪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智洪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7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坦科技”)于

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3,075.14万元(含银行利息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23,770.35万元的比例为12.94%。

●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或者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62,31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4.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4,770.11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7,499.76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270.35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0月27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4-00038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4)。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3,770.35万元,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分别使用7,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3年9月30 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为3,075.14万元(含银行利息等)。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3,075.14万元(含银行利息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23,770.35万元的比例为12.94%。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 0 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承诺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承诺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计人民币3,075.14万元(含银行利息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之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8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6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8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6日

至2023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4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4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3:00-17:30)

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 89 号

(三)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 89 号

联系电话:021-60878330

联系人:朱群、陈飞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6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89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梁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9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08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01日(星期三)至11月07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contact@titansc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31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1月08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08日下午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谢应波先生

总经理:张庆先生

董事会秘书:定高翔先生

财务总监:周智洪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 投资者可在2023年11月08日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 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01日(星期三)至11月07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ontact@titansci.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公司证券部

电话: 021-60878330

邮箱: contact@titansci.com

六、 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