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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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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报告期末,“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2,887,3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清远市三排镇100MW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和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200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建设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建德项目”)和晶科海南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海南州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晶科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截至报告期末,海南州项目已办理完成项目备案及环评手续,目前正在办理接入批复手续;建德项目已办理完成项目备案、接入批复手续,目前正在办理环评批复手续。根据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的意见,建德项目的送出线路及其配套工程需由当地电网公司投资建设。建德项目的送出线路工程目前尚未开工建设,可能对该项目计划建设进度及并网时间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后续如有重大进展或变化,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仙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柳美仙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仙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柳美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仙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柳美仙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161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电站项目

注:1、同一地区存在多个电站项目,各电站的电价不同,本表按照各地区的平均电价进行填列;2、该项目所发电量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二、储能项目

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经营状况作参考。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162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8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1日(星期三)至11月7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china@jinkopower.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1月8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8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李仙德先生,独立董事刘宁宇先生,财务负责人兼副总经理刘晓军先生,董事会秘书常阳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1月8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1日(星期三)至11月7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china@jinkopower.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1833288

联系邮箱:irchina@jinkopowe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158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李仙德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分布式光伏〈能源管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以往与关联方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合作的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取得了良好的发电收益,双方拟进一步深化合作,由公司下属公司在晶科能源指定厂区内投资建设2个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为晶科能源下属公司提供长期售电服务,双方下属公司拟就上述合作事宜签署《能源管理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和胡建军先生回避表决。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分布式光伏〈能源管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60)。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159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曹海云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分布式光伏〈能源管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以往与关联方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合作的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取得了良好的发电收益,双方拟进一步深化合作,由公司下属公司在晶科能源指定厂区内投资建设2个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为晶科能源下属公司提供长期售电服务,双方下属公司拟就上述合作事宜签署《能源管理协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与晶科能源通过双方下属公司签署《能源管理协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和实际业务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原则,有利于公司提高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运营规模,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曹海云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分布式光伏〈能源管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60)。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160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分布式光伏《能源管理

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开展分布式光伏业务需要而发生,交易定价客观、公正、合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往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合作的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取得了良好的发电收益,双方拟进一步深化合作,由公司下属公司在晶科能源指定厂区内投资建设2个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为晶科能源下属公司提供长期售电服务。双方下属公司拟就上述合作事宜签署《能源管理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分布式光伏〈能源管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公司与关联方晶科能源下属公司签署《能源管理协议》,并同意在预计交易金额内推进关联交易的具体实施。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和胡建军先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能源管理协议》项下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后运营期为25年,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宁宇先生、夏晓华先生和严九鼎先生经事前审核,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下转2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