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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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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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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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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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9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拟以项目公司持有的上海又一城购物中心项目作为基础设施项目申报发行公募REITs。具体内容详见“临2023-021”《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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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叶永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杨洪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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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叶永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杨洪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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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叶永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杨洪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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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叶永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杨洪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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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叶永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杨洪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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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叶永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杨洪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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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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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百联股份 百联B股
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2023-046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保函池业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6月2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开立保函池业务的议案》。在该保函池业务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申请开具保函额度为壹仟万元。
● 上述保函使用公司授信额度开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保函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百联奥特莱斯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奥莱”)与耐克商业(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联销商户付款协议》,为履行合同约定,无锡奥莱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开具保函,保函金额为壹仟万元整。公司拟为无锡奥莱向银行申请开具的保函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6月2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开立保函池业务的议案》:保函池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保函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保函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披露的“临2023-011”《关于申请开立保函池业务的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百联奥特莱斯商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锡勤路18号-2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3567827172F
成立时间:2011-01-17
法定代表人:王逸
注册资本:28000万元整
证券代码:600827 900923 证券简称:百联股份 百联B股
(下转2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