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9.12%,主要是子公司乐亭钢铁有限公司、邯钢华丰能源有限公司和邯钢能嘉钢铁有限公司的工程建设。
2.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9.06%,主要是职工薪酬计提与上缴存在时间差异。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42.18%, 主要是偿还了到期有息负债。
4.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4.34%,主要是续借了一年内到期的借款。
5.其他权益工具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87.10%,主要是本期新发行了永续债。
6.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484.27%,主要原因是收到河钢集团滦县司家营铁矿公司和河钢集团财务公司的分红。
7.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6.36%,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控股子公司邯钢华丰能源有限公司和邯钢能嘉钢铁有限公司收到少数股东投资。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兰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爱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翔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946,118.8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兰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爱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翔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42)。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ESG 治理架构建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ESG 治理架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原成员构成保持不变,在原职责的基础上增加ESG相关职责,并同步修订《工作细则》。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修订后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修订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5人调整为3人,委员为马莉、高栋章、张玉柱,马莉为主任委员,并同步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修订后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修订后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修订后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 审议通过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3年10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5)。
三、备查文件
1、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ESG治理架构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ESG 治理架构建设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ESG(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管理运作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经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搭建由董事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以及ESG工作小组三个层级构成的ESG 治理架构,成员及职责如下:
一、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为ESG管理及公开披露的最高责任机构,主要行使以下职能:
1.审议批准公司ESG 战略、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
2.审议批准公司ESG治理架构及重要制度;
3.审议批准公司ESG报告;
4.审议批准涉及公司ESG治理重大信息的公开披露;
5.审议对公司重大影响的ESG相关风险、重大 ESG 负面事件应对方案。
二、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将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改组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原成员构成保持不变,在原职责的基础上增加ESG相关职责,具体如下:
1.对公司ESG目标、战略规划、治理架构、管理制度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识别和监督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ESG相关风险和机遇,指导管理层对ESG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3.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公司 ESG相关报告。
三、ESG工作小组
公司成立ESG工作小组为主要协调和执行机构,由战略发展部、董事会办公室和环境保护部作为ESG推进牵头单位,运营管理部、安生生产监督部、综合管理部、经营财务部、科技管理部、智能制造中心、营销中心、河钢采购、河钢销售等9个部门指派负责人作为小组成员,负责ESG相关具体工作。ESG工作小组主要行使以下职能并为委员会提供支持:
1.研究起草公司ESG治理架构体系方案;
2.负责收集、整理、编制公司年度ESG报告及其他ESG信息的公开披露;
3.管理公司日常运营过程中的ESG事宜,协调推进ESG相关事宜落地执行;
4.其他 ESG 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3年10月)》。根据中国证监会2023年8月1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ESG治理架构建设的要求,公司拟对《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对照表如下:
■■
该《公司章程修正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09:15一09:25、09:30一11:30 和13:00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8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该提案已经公司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凡欲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13日9:00一17: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被委托代理人在登记和表决时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
2.会议联系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1)联系电话:(0311)66778735,传真:(0311)66778711
(2)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 邮编:050023
(3)联系人:梁柯英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9
2.投票简称:“河钢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6日09:15一09:25、09:30一11:30 和13:00至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