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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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2023年7-9月,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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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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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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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股东共525,571户,其中,A股股东525,414户,H股登记股东157户
注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3:截至2023年9月30日,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299,650,108股A股、464,269,604股H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63,919,712股,占比18.65%
注4:截至2023年9月30日,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05,155,945股A股,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626,191,828股A股,作为港股通非登记股东间接持有公司229,673,100股H股,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25,966,093股H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86,986,966股,占比8.68%
注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股票为沪股通的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
注6:A股股东性质为股东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
注7:因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股东持股数量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权益数量合并计算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分支机构变动
本公司
报告期内,本公司撤销了诸暨大桥路证券营业部,完成6家分支机构同城迁址,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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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拥有45家分公司、222家证券营业部。
中信证券(山东)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山东)]完成2家分支机构同城迁址,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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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中信证券(山东)拥有6家分公司、59家证券营业部。
中信期货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期货)完成2家分支机构同城迁址,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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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中信期货拥有46家分公司、4家期货营业部。
(二)诉讼、仲裁
报告期内,本集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要求披露的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并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集团已披露且有新进展的诉讼、仲裁事项如下(案件中涉及的潜在损失已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充分计提):
公司与正源房地产、湖南正源、大连海汇、富彦斌合同纠纷案
因公司持有的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房地产)发行的债券存在违约风险,公司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发行人支付本金、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并要求担保人湖南正源尚峰尚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正源)、大连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富彦斌承担保证责任。2020年4月2日,法院正式受理本案,并于2021年4月12日、11月16日分别作出一审、二审判决,均支持了公司的诉讼请求,随后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9月26日,公司收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辽宁高院)发送的应诉通知书,湖南正源不服二审判决,向辽宁高院申请再审。2022年12月23日,辽宁高院裁定驳回湖南正源的再审申请(相关案件信息请参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7月6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正源房地产进行预重整,公司已按要求申报债权。
(三)其他
监管部门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2023年9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3〕30号)。中国证监会指出,公司担任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过程中,重组阶段未对标的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主要客户和关联关系等进行审慎核查;持续督导阶段未对上市公司销售真实性等进行审慎核查;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所购买资产真实实现的利润未达到预测金额的50%;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严格。公司就监管函件提出的相关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并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财务顾问业务内部制度、流程和规范。
2023年10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对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169号)。深圳证监局指出,公司存在组织架构规范整改工作中报送的整改方案不完整,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投资)、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的多个待整改项目未按要求完成清理等问题。公司就监管函件提出的相关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并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流程。
对外投资
2023年9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金石投资以现金方式投资安徽海螺金石创新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出资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当日董事会批准后,金石投资与关联/连方投资人中信城西科创大走廊(杭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连方投资人签署了有限合伙协议。安徽海螺金石创新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工商注册。截至报告披露日,金石投资已完成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
注销中信证券海外投资
2023年1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中信证券海外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中信证券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原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海外投资),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注销涉及的相关审计评估、出具股东决定、清算及注销登记手续的全部具体事宜。中信证券海外投资已于2023年10月6日注销。
华夏基金业绩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基金)的股东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持有华夏基金27.8%股权,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之控股母公司IGM Financial Inc.将于近期刊发其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其中将载有华夏基金的主要财务数据。基于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公司对华夏基金202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披露如下:2023年7-9月,华夏基金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8,333.51万元(未经审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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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佑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本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西志颖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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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佑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本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西志颖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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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佑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本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西志颖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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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佑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本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西志颖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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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佑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本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西志颖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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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佑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本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西志颖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6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在北京中信证券大厦10层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非执行董事张麟先生、付临芳女士、赵先信先生、王恕慧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李青先生以电话/视频方式参会。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佑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本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二、关于完善公司廉洁从业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三、关于完善公司反洗钱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