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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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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06 证券简称:国电南瑞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注2: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股本1,338,900,599.00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一每股收益有关规定,因上述事项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按转增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注3:公司根据企业会计解释准则第7号,计算2023年年初至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的加权平均股数为7,963,670,679.20股。经测算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在年初至报告期末不具有稀释性,因此稀释每股收益与基本每股收益一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对已不符合2018年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的12人持有的尚未解锁的相关限制性股票370,613股进行回购注销,并经董事会、监事会审批。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2023年,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南京南瑞瑞腾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截止本报告期末,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山社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飞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磊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山社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飞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山社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飞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磊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2023年1月1日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了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06 证券简称:国电南瑞 公告编号:临2023-058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电南瑞”、“公司”)拟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2、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具体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金额为准。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05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4、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5、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从2023年10月19日至2024年10月18日。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日,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未来6个月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尚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而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用于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的风险。

4、如遇有关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回购方案相应条款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风险情形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国电南瑞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回购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方案的时间、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等因素,为了稳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1、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从2023年10月19日至2024年10月18日。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发生以下情况,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 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股份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2、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

3、回购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1,468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8%;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2,936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7%。

本次回购的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05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现金分红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具体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金额为准。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将相应减少,转为公司库存股,具

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按照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实施,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上述总股本变动仅考虑因本次回购计划及实施用途导致的总股本变动情况。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729.4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425.28亿元,货币资金余额104.53亿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亿元测算,回购资金总额约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总资产的1.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35%,货币资金余额的9.57%。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本次股份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且可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十)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2023 年 4 月 19日-2023 年 10 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任职前除外),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十一)公司向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问询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分别向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问询,问询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依据收到的回复:截至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日(2023年10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未来6个月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审议程序。公司将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完成转让。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 情况。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实施本次回购事宜,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框架和原则下,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 制定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 决的事项外,被授权人将对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4、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应当披露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例如:

1、本次回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尚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而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用于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的风险。

4、如遇有关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回购方案相应条款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风险情形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四、其他事项

(一)前 10 大股东和前 10 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关于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10月1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占股本总数比例情况,具体内容详见2023 年10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临 2023-057号公告。

(二)回购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申请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专用证券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6130373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仅用于本次回购公司股份。

(三)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06 证券简称:国电南瑞 公告编号:临2023-059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电南瑞”)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0日以会议通知召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1名(董事刘昊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陈刚),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山社武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中长期贷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功率半导体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南瑞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瑞半导体”)拟以信用方式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4亿元的中长期贷款额度。本次中长期贷款可用于研发项目及日常生产经营周转,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审批并由南瑞半导体对外签署中长期贷款合同,同时报董事会备案。

三、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的议案。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庞腊成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经理层选聘工作方案》的议案。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庞腊成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