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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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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根据财政部在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并追溯调整以前年度会计报表,详情请参阅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

1、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性质为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

2、本公司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中,非登记股东的股份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截至报告期末,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港股通分别购入了本公司H股股份102,408,800股、37,000,000股、14,205,200股、201,413,000股和94,705,800股,此部分股份亦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本报告披露时,特将此部分股份单独列出,若将此部分股份包含在内,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实际代为持有股份为1,715,773,7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1%。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沪股通投资者所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4、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为公司GDR存托人,GDR对应的境内基础A股股票依法登记在其名下。根据存托人统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GDR存续数量为133,845份,占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的0.16%。

5、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中,A股股东205,178户,H股登记股东6,977户。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完成925,692股A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注销后公司的总股本为9,074,663,335股,其中A股7,355,617,655股,占总股数的81%;H股1,719,045,680股,占总股数的19%。

2、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摘牌方式受让了华泰联合证券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另一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华泰联合证券0.0812%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华泰联合证券已完成股权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受让后,公司持有华泰联合证券股权比例变更为100%。

3、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紫金投资”)发起设立了苏州华泰华芯太湖光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认缴规模为人民币50,000万元。华泰紫金投资作为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7,500万元。

4、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国际”)的全资子公司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金控(香港)”)取得香港金融管理局颁发的债券通“南向通”做市商资格。

5、报告期内,华泰金控(香港)取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发的第七类受规管活动(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牌照,可经首次公开招股前认购股份的交易平台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

6、报告期内,华泰国际向其全资子公司Huatai Securities (Singapore) Pte. Limited(以下简称“新加坡子公司”)增资5,000万新加坡元。增资完成后,新加坡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500万新加坡元。

7、报告期内,新加坡子公司取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颁发的资本市场服务牌照及豁免财务顾问资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焦晓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费雷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焦晓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费雷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焦晓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费雷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焦晓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费雷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焦晓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费雷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焦晓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费雷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9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

A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3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有关2023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情况详见公司向H股股东发出的相关通告和其他相关文件),合称为“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24日 14点40分起依次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3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

召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139号南京华泰万丽酒店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24日

至2023年11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二)2023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会议决议公告于2023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http://www.htsc.com.cn),并于次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http://www.htsc.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和A股类别股东会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3和A股类别股东会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全球存托凭证的存托人(以下简称“存托人”)作为全球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名义持有人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名或以上人士出席会议,并按照全球存托凭证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申报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意见。

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参阅公司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2023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及监票员等其他相关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A股股东)

1、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内资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附件2)。

符合上述条件的内资股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附件2)。

4、存托人或其代理人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名或以上人士在股东大会上担任其代表,如果一名以上的人士获得授权,则授权书应载明每名该等人士经此授权所涉及的股份数目和种类,授权书由存托人授权人员签署。经此授权的人士可以代表存托人(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不用出示持股凭证,经公证的授权和/或进一步的证据证实其获正式授权)。

5、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H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htsc.com.cn)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2023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三)现场会议进场登记时间: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于2023年11月24日14时25分前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邮政编码:21001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胡昊辰

联系电话:(025)83387780 83387272

传真号码:(025)83387784

电子邮箱:boardoffice@htsc.com

七、备查文件

1、华泰证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华泰证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如为自然人股东,应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还需加盖公章。

3、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4、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依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5、请填上受托人姓名,如未填,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受托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受托人的股东,其受托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6、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7、本授权委托书填妥后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邮政编码:210019);联系电话:(025)83387780、83387272;传真号码:(025)83387784。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

附件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如为自然人股东,应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还需加盖公章。

3、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4、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依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5、请填上受托人姓名,如未填,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受托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受托人的股东,其受托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6、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7、本授权委托书填妥后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邮政编码:210019);联系电话:(025)83387780、83387272;传真号码:(025)83387784。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23-09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3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补充通知于2023年10月2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南京。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0人,柯翔非执行董事和王建文独立非执行董事未亲自出席会议,其中:柯翔书面委托张伟董事长代为行使表决权,王建文书面委托王全胜独立非执行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各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二、同意关于取消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

(下转25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