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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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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7版)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为更好地平衡股东回报和公司价值创造能力,同意公司终止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取消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以及取消原定于上述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后续,公司将结合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求,统筹相关融资工作安排。如公司拟再次启动再融资计划,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公司治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的公告》。

三、同意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刘长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人选,待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刘长春先生将正式履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同意关于公司注销回购A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会审议。

同意公司注销回购A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有关事宜,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和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同意公司注销剩余回购A股股份共计45,278,495股,并据此减少注册资本;

2、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注销回购A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注销该部分股份后具体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手续,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A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六、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3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定在南京召开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3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张伟先生择机确定公司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并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二、议案四和议案五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刘长春先生简历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

刘长春先生简历

刘长春先生,1974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1996年8月至2003年7月任江苏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干部、科员、副主任科员;2003年7月至2004年8月任中共江苏省委老干部局综合处副主任科员;2004年8月至2015年1月历任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综合处(政策法规处)副处长;2015年1月至2020年8月历任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中层正职)、总经理、党委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总经理、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2020年8月至2020年9月任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2020年9月至今任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刘长春先生任职的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独资企业。

截至本公告日,刘长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23-09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3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补充通知于2023年10月2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南京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张晓红和监事周洪溶未亲自出席会议,其中:张晓红书面委托监事王娟代为行使表决权,周洪溶书面委托监事会主席顾成中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顾成中主持。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数占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各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就此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关于取消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并就此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同意公司终止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取消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以及取消原定于上述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同意关于公司注销回购A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并就此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A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剩余回购A股股份45,278,495股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和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23-09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等拟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配股”)相关议案,并发布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有关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情况详见公司向H股股东发出的相关通告和其他相关文件)。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为平衡股东回报和公司价值创造能力,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配股,并取消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以及取消原定于上述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有关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情况详见公司向H股股东发出的相关通告和其他相关文件)。后续,公司将结合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求,统筹相关融资工作安排。如公司拟再次启动再融资计划,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公司治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23-09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A股股份

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销回购A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45,278,495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将相应减少,并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股份回购情况概述

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2020年4月7日,公司披露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详见上交所公告2020-031)。

2021年1月8日,公司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A股股份90,766,4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9999%,回购最高价为人民币23.08元/股,回购最低价为人民币17.19元/股,回购均价为人民币18.46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5,361,296.88元(不含交易费用)。2021年1月12日,公司披露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A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详见上交所公告2021-007)。

二、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此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截至目前,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45,278,495股A股股份。考虑上述36个月的期限即将届满,公司拟注销上述剩余回购A股股份。

三、本次注销的影响

(一)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074,663,335股变更为9,029,384,84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1:以上股本结构为截至目前的公司股本情况。本次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注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调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人民币45,278,495元,需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在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手续,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等方面的影响

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