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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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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 田 港 公告编号:2023-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是公司收到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变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1.其他应收款同比减少8,695.64万元,减幅75.56%,主要是子公司惠盐高速公司收到龙岗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退回部分征拆补偿款。

2.其他流动资产同比增加39,965.60万元,增幅284.38%,主要是公司本部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

3.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比减少46,943.94万元,减幅48.53%,主要是子公司惠盐高速公司收到龙岗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退回部分征拆补偿款。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同比增加4,026.07万元,增幅178.76%,主要是一年内需还本付息的银行借款增加。

5.财务费用同比减少2,225.22万元,减幅75.94%,主要是公司本部本会计期间汇兑收益增加、利息支出增加。

6.其他收益同比增加1,624.31万元,增幅114.87%,主要是子公司黄石新港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同比增加。

7.其他综合收益同比减少5,231.23万元,减幅92.12%,主要是联营企业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同比减少。

8.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减少13,672.76万元,减幅78.85%,主要是子公司黄石新港公司及惠深投控公司等上年同期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

9.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1,667.00万元,增幅33.40%,主要是子公司黄石新港公司、港航常德公司支付的税费同比增加。

10.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1,486.20万元,增幅38.26%,主要是子公司黄石物流园公司支付保证金同比增加。

11.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27,325.70万元,增幅50.56%,主要是公司本部收到联营企业分红同比增加。

1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82,632.00万元,减幅95.09%,主要是子公司惠盐高速公司收到龙岗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退回部分征拆补偿款。

13.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1,603.74万元,增幅121.04%,主要是子公司黄石新港公司本会计期间收到少数股东增资款。

14.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66,374.93万元,增幅1584.52%,主要是子公司惠盐高速公司重新签订贷款合同置换原银团贷款。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乔宏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安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文敏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乔宏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安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文敏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3-64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书面文件、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议案文件。公司董事长乔宏伟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加期补充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3年5月31日为加期补充评估基准日,对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进行了加期评估,并出具了《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6511号)。本次加期补充评估报告不作为作价依据,仅用于对标的公司价值现状的验证,交易对价仍以基准日为2022年10月31日的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6021号《资产评估报告》的结果作为定价参考依据,加期补充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影响,公司无需对本次交易具体方案进行调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5名关联董事乔宏伟、王彦、向东、陈彪、张祖欣(以下称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进行了加期评估并出具了相关加期补充评估报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及其摘要进行了更新修订。

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及其摘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5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67)。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3-65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相关文件已于2023年10月2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平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加期补充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3年5月31日为加期补充评估基准日,对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进行了加期评估,并出具了《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6511号)。本次加期补充评估报告不作为作价依据,仅用于对标的公司价值现状的验证,交易对价仍以基准日为2022年10月31日的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6021号《资产评估报告》的结果作为定价参考依据,加期补充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影响,公司无需对本次交易具体方案进行调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1名关联监事朱长贵(以下称为“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二、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进行了加期评估并出具了相关加期补充评估报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及其摘要进行了更新修订。

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及其摘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1名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3-66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本次重组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0月31日,有效期为1年,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3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了加期评估。本次重组标的作价仍以2022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加期评估结果仅为验证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0月31日的评估结果未发生减值,不涉及调整本次重组的作价,亦不涉及调整本次重组方案。

截至目前,以2023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加期评估工作已完成,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修订说明公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重组报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