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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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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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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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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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HKSCC NOMINEES LIMITED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2:此处列示持股情况摘自本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股东名册。
注3:因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股东持股数量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
持有的股票及权益数量合并计算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2号),公司完成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04,429,30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84.35元,上述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3年8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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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阮洪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纬界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慧萍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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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阮洪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纬界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慧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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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阮洪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纬界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慧萍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3-084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洪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了稳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本公司的投资信心,本公司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计划采用回购部分H股的形式,传达成长信心,维护本公司股价,切实提高本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因此,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之人士回购总数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当日本公司已发行H股总数10%的H股。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的召开,相关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择日另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3-086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③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06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下简称“上证路演中心”)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至2023年11月03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或通过公司邮箱(flat@flatgroup.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1月06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06日上午10:00-11: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阮洪良先生、公司总裁阮泽云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成媛女士、公司财务负责人蒋纬界先生和独立董事徐攀女士等将参加本次说明会(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1月06日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至2023年11月03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flat@flatgroup.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及咨询办法
1、部门:福莱特董秘办
2、电话:0573-82793013
3、邮箱:flat@flatgroup.com.cn
六、其它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3-085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文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的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